交易信息

Trading Information

首页> 交易信息> 采购公告

关于国航餐厅桌椅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30 08:50:21

浏览

剩余: 小时 分钟
关于国航餐厅桌椅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餐厅桌椅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航餐厅桌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LSD-E-202212595
(三)资金来源:根据公司预算下达情况.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一)功能目标:
实现空勤人员、培训部教职工、地面服务人员能够正常有序就餐。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根据订单中产品,符合E0级或以上最新行业环保标准。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餐桌椅配置清单具体材质描述。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供应商保证向我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是清晰、正确、完整的,如技术资料非中文,供应商应当提供准确的中文翻译文件。我方在清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资料时如发现缺失,供应商应在接到我方通知后_2_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
2.供应商对产品的保修期为《送货单》签署之日起五年三包(免费包修、包退、包换),十年免费保修,终身维修。在五年三包期内,供应商应根据我方的要求免费提供修理、更换、退货服务;在十年免费保修期内,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易损件、消耗件、五金件、负责产品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协议产品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在保修期内,若非人为因素损坏,维修后如还不能正常使用,供应商应以全新的同等协议产品予以更换。若协议产品制造商规定的保修期或协议产品主要部件的保修期长于本协议约定的相应的保修期或协议产品制造商规定的保修条件更优,应适用产品制造商的规定。
3.供应商保证接到我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或维修通知后1小时内予以答复。如我方提出要求,供应商应在接到我方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派员至我方指定地点免费维修和提供现场指导,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在接到我方维修通知后三个工作日仍不能修复有关协议产品,供应商应在我方满意的期限内提供与该协议产品同一型号的备用产品,如因此给我方造成损失,供应商应负责赔偿。如供应商在接到我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或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没有响应、拒绝或没有派员到达我方指定地点提供技术服务、修理或退换协议产品,我方有权委托第三人对协议产品进行维修或提供技术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承诺,不论是否在保修期内,如果我方发现协议产品内在的、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隐蔽制造缺陷,或者协议产品质量与本协议约定不符,我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免费修理、更换该等缺陷产品/部件或要求退货。我方发现该情况后应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我方通知后_10_个工作日内免费更换该等缺陷产品/部件或按我方要求进行免费修理或退货,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应在协议产品交付地区设有常驻维修服务机构,应具备5套备品,提供强有力的售后服务支持,供应商提供的协议产品维保服务应不低于协议产品制造商提供的维保服务标准。
6.供应商承诺,在十年免费保修期内供应商应每半年对交付的协议产品进行一次巡查,保修期满前对交付的协议产品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就该等巡查和检修,供应商应提前通知并获得我方的同意,并且不应影响我方的日常经营。
7.供应商应为我方建立用户专项档案,详细记录本协议项下我方采购的协议产品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安装调试、定期检修或保养及更换配件等情况。
8.如因我方人员维护不当造成协议产品或零部件损坏,供应商也应当提供更换或修理服务,若该等更换或修理不属于本协议约定的免费服务范围,所需费用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后由我方承担。
9.在协议产品保修期内,如果由于供应商更换、修理和续补产品,而影响我方正常使用已交付的协议产品,保修期应依照停止运行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我方造成损失,供应商应负责赔偿。
(五)验收标准:
1.我方应按约定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和质量标准等进行检验和验收。检验和验收应在交货地点或双方同意的其他地点进行,检验和验收的时间不迟于协议产品安装完毕且我方收到全部相关技术资料后5个工作日。
2.供应商应在收到我方的检验和验收的通知后按照我方要求到现场参加检验,否则应视为认可我方检验和验收结果。
3.若检验时发现协议产品有损伤,双方应签署书面产品缺损证明,供应商应根据该证明及时补足或更换。补足或更换的产品应属于协议产品,并在双方签署产品缺损证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运达我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并根据本协议再次接受我方的检验,直至补足或更换的全部协议产品经上述程序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我方有权抽检原材料或抽取一定数量的产品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此同意并认可我方选择的检测机构、检测方法和检测结果并且就上述检测不提出任何异议,如抽检产品中有检测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标准的,我方有权要求退货、更换该订单项下的全部协议产品,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六)合同期限:
2年
(七)其他:
1.本采购项目的结算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2.我方与供应商按实际购买数量结算货款。
3.供应商在每个订单产品完成后的次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将订单货款发票送达我方订单下达单位。
4.供应商提供符合我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并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开票价格为约定价格。
5.我方在收到发票确认无误后并在产品最终验收合格后的40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至供应商指定开户银行账号。
6.若供应商变更收款账户,应于变更收款账户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我方,并于收款账户变更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开户行、银行账号和其他信息(如有)书面通知我方。我方对任何由于供应商收款账户变更导致的延迟付款或付款失败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供应商应具备营业执照。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九)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一)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若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数量超过六家,我公司将根据资格条件满足程度组织供应商资格评审进行筛选,排名前六的供应商将成为本项目的备选供应商;若报名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超过六家则全部成为本项目的备选供应商.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12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需加盖公司公章);
2.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的完整报告(非信用中国页面,企查查等其他平台资料,加盖公司公章);
3.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报告结论页、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即可),如尚未完成2021年审计,请按要求提供2020年材料,并提供2020年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若有亏损或未进行审计工作,需提供原因说明;
4.近2个月的依法纳税记录(加盖公司公章);
5.近2个月的依法社保缴纳证明或凭证(加盖公司公章);
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司公章);
7.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及开票票样(开具货物类适用税率的发票,提供近期发票复印件,免税请说明情况);
8.近2年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或中选通知书的复印件);
9.若报名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需出具逐级代理授权(加盖公司公章);
10.提供餐桌椅所执行的行业标准证书或证明及国家认证的环保证明(E0级E0级或以上最新行业环保标准)(加盖公司公章);
11.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冬晖
联系人电话:01080487807
联系人电子邮箱:zhangdonghui@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