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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空、地勤疗养(成都)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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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空、地勤疗养(成都)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国航空、地勤疗养(成都)采购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LSD-E-202615851 |
| (三)资金来源:视我公司预算情况 |
| (四)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
| (五)项目需求: |
(一)功能目标
拟在成都地区选取一家酒店保障国航股份总部及各分公司、集团部分投资企业空、地勤(老职工)疗养人员的疗养服务。
(二)执行的标准规范
酒店需经营状况良好,可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 、消防检验合格资质、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等。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酒店具备健全的管理规范、服务规范及操作标准,具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餐厅设置合理,有食品留样送检机制,餐饮提供疗养专属优惠折扣价;可提供专属服务经理对接疗养事宜。
2.酒店70%的客房面积不少于20平米,酒店具备各类健身、康体、娱乐等设施及空间,从地理位置、周边环境、酒店特色等方面能够提供休闲度假良好的疗养体验。
3.住宿服务:提供整洁、安静、采光良好的标准客房,住宿(含双早),原则上全年房价要求均价,不分淡旺季,可提供其他房型疗养专属优惠价、升级房型优惠价、加床优惠价等住宿需求。
4.餐饮服务:供应商需提供风味多样、具有特色的疗养早餐和正餐,可提供各种餐厅的疗养用餐优惠折扣。根据疗养人员健康需求制定营养套餐,菜品荤素搭配、清淡易消化,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规范,食材来源可追溯,杜绝变质、过期食品。
5.接送机服务:供应商需提供疗养人员机场至酒店、酒店至机场的接送服务,或者使用疗养额度报销接送机相等的交通费用。
6.康养活动服务:供应商需充分结合自身酒店特色、现有配套设施及资源,严格按照采购方实际需求,定制康养活动服务方案,保障活动内容安全合规、适配参与人群、形式丰富多样,满足康养服务核心需求。(组织开展的康养外出活动,凡可投保相关保险的,必须为所有疗养人员足额安排人身意外伤害等相关保险)。
7.如疗养酒店涉及第三方为我方疗养人员提供服务,需在相应环节提供其与第三方的合作协议提交至我方备案。
注:实际采购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本项目采购价格包含了疗养服务内容产生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含相应增值税)。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提供7天6晚标准间住宿(含早),全年均价,不分淡旺季,住宿不局限同一种房型。
2.提供正餐7-14次,正餐可提供不同餐食。
3.提供接送机服务。
4.提供康养活动服务不少于一项。
在合同额度内允许疗养人员在酒店用餐、住宿、接送机、康养活动和酒店内康养设施等项目间调配使用,据实结算。公司疗养人员在入住期间的消费超出合同约定额度,其超出部分由本人自付。
(五)验收标准
供应商能够配合公司相关管理要求,能够为疗养人员提供合同约定服务内容,能够按照公司要求提供对账单据、发票等相关资料。
(六)其他
1.付款要求:
(1)结算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2)国航与供应商按疗养实际发生费用结算疗养款。
(3)公司疗养人员在酒店挂账消费,先疗养后付款,按照实际发生结算,疗养费用每季度结账一次。双方凭供应商提供的电子版疗养费用汇总表、疗养费用明细表、疗养凭证审核对账,每季度由双方联系人确认无误后, 供应商向公司出具盖章版的纸质疗养费用汇总表及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公司在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以汇款的方式结算。
(4)如双方对部分款项产生争议,应按上述流程先行结算无争议部分的款项,争议款项待双方确认完毕后随下一季度款项一同结算。
(5)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价格部分保持不变,税率部分随国家公布适用税率调整。
2.管理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双方约定内容提供疗养服务保障,合理调配房源,保障疗养人员订房需求。
(2)供应商需配合我方管理要求核实疗养人员身份及疗养凭证安排疗养。
(3)供应商不得将疗养服务变相以现金、礼品、特产、购物卡等方式与疗养人员进行兑换,如发现明显异常费用,费用由酒店全部承担。
(4)供应商按要求如实填写疗养费用汇总表,疗养费用明细表(需疗养人员签字确认),每月定时将上月完成疗养的疗养费用汇总表、疗养费用明细表、疗养凭证等电子版发送我方进行审核。
(5)供应商按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如出现涉疫情况需第一时间通报我公司。
3.合同期及合同保护期:
叁年,本项目签订的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如我公司选择新的供应商,但与新供应商的协议签订尚未完成,则在新供应商完成协议签订前,由原供应商按照我公司的通知安排暂时(不超过6个月)为我公司提供服务,此期间双方继续按照签署的协议费用标准支付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照签署的协议执行,具体截止时间以我公司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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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
|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九)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若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数量超过六家,我公司将根据资格条件满足程度组织供应商资格评审进行筛选,排名前六的供应商将成为本项目的备选供应商;若报名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超过六家则全部成为本项目的备选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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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6月09日至2026年06月23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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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材料 |
|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7.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安全许可证、消防检验合格(需确保各类资质内名称与采购平台注册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请上传说明资料,全部资料加盖公司公章); |
| 8.信用中国查询的完整报告(不接受企查查或其他平台资料,如有处罚项请说明,加盖公司公章,); |
| 9.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报告结论页、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即可),如尚未完成2025年审计,请提供2024年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若有亏损或未进行审计工作,需提供原因说明; |
| 10.近两次的依法纳税记录及依法社保缴纳证明或凭证(加盖公司公章) |
| 11.近2年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或中选通知书的复印件) |
| 12.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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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张冬晖 |
| 联系人电话:01061467070 |
| 联系人电子邮箱:zhangdonghui@airchina.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