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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天津朋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达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列为二级不良行为供应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9 14: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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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营造公正、公开、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落实对不良行为供应商的管理,按照中航集团《供应商管理规程》及《受限供应商管理指引》要求,将天津朋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达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列为二级不良行为供应商,并予以公示。

一、处理措施

天津朋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处罚生效日期起,禁止参与中航集团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3年。

天津达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处罚生效日期起,禁止参与中航集团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3年。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禁止邀请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中航集团新采购项目。处罚期内供应商存在履约中合同的,原则上可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完毕。使用单位、采购实施单位要重点监控供应商履约表现,保证相关货物、服务的交付及验收工作符合合同约定,当期合同到期后,处罚期内不得续签。

二、发布途径

不良行为供应商信息登载在中航集团采购管理平台/供应商管理/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不良行为供应商库和http://10.10.101.1/应用导航/采购制度与信息/供应商信息中。

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