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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内渠道国际卡资金清算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3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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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内渠道国际卡资金清算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渠道国际卡资金清算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内渠道国际卡资金清算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CMC-E-202107926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背景:
国航自2013年起,在国内网站及移动客户端实现了旅客使用国际卡支付功能,业务模式采用支付服务商CyberSource构建的网关支付系统完成线上支付,由收单行完成交易的收单及资金清算服务。现进行重新采购,拟选取一家供应商为国航提供国内渠道国际卡资金清算服务。
(六)项目需求:

    1.业务需求

    (1)供应商向国航提供国内渠道国际卡资金清算服务,清算币种一律为人民币。

    (2)供应商支持卡种:VISA、MasterCard、JCB。

    (3)供应商向国航提供国际卡资金清算服务所需的技术支持,根据国航需要提供管理平台操作、业务处理、风险防控等内容的免费培训及相关问题解决方案。

    2. 服务保障要求

    (1)供应商须配备专属客户经理,能够为国航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负责解答并及时处理国航在使用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对在资金清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供应商应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3)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根据国航需求开展每年不少于2次的业务回顾。

    3. 清算、退款、拒付要求

    (1)对于发生在D(自然日)日的交易,若国航没有进行特殊设置或操作,供应商应在T+2日(T指工作日)将扣除手续费后的销售资金净额汇至国航指定银行账户。

    (2)供应商须T+2日向国航提供交易日(D日)的交易对账文件。对账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交易日期、商户订单号、交易金额、手续费金额、清算净额、支付类型等字段。

    (3)在交易发生后的18个月(含)以内,供应商应按国航的要求提供在线退款服务,退款遵循原路退回原则。

    (4)退款模式,以下模式供应商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a.FTP获取退款文件模式:国航在发起退款请求后,供应商应具备从FTP服务器上获取文件的技术能力,于D+1日从国航指定FTP服务器上获取退款文件,于D+2日内完成退款操作。如遇特殊情况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退款操作,应在24小时内及时反馈并协助国航处理。

    b.接口退款模式:国航在发起退款请求后,供应商应于D+2日内回传退款状态(接收成功/接收失败),如遇特殊情况未回传退款状态,供应商应及时干预,在24小时内提供处理结果。

    (5)供应商应保证退款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如遇因供应商系统升级等原因导致国航退款接口变更或退款服务暂停,供应商需提前三十个自然日书面通知国航并提出退款解决方案。

    (6)如遇原交易卡注销、冻结等原因,退款至原交易卡失败,供应商需提供相关线下处理流程,协助国航完成客户的退款需求。

    (7)供应商根据国际卡组织规则,协助国航处理与持卡人之间因支付交易产生的争议。对于争议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供应商需协助国航及时解决。

    4. 资金安全保障要求(仅限于第三方机构)

    为保证国航资金清算安全,针对第三方支付公司,供应商应在合作开始后十个工作日之内向国航出具其委托银行为其履行合作项下义务出具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独立履约保函(以下称为“银行保函”)。若供应商未履行合作项下的义务,国航有权凭银行保函就供应商未履行义务涉及的金额向保函开立银行进行索赔。

    供应商向国航出具的银行保函额度为250万人民币,供应商应确保该银行保函额度可覆盖供应商在国航全渠道业务的日最高交易额(国航全渠道是指客户使用供应商国内渠道国际卡资金清算服务的国航全部销售渠道),如因双方合作交易量增加或银行保函额度减少等原因导致保函额度无法覆盖前述交易额度,供应商应在收到国航追加保函金额的邮件通知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新银行保函提供给国航。

    供应商应确保银行保函有效期与双方在合作项下开展的合作期限保持一致,如银行保函在双方合作终止前到期,供应商应在到期日之前向国航提供更新后的银行保函。

    供应商应确保银行保函满足国航的上述要求,如出具的银行保函不符合要求,供应商应在收到国航邮件通知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更新后的银行保函提供给国航。

    5. 风险防控要求

    供应商应配合CyberSource利用各自风控系统资源防控欺诈交易,维护国航权益。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需具备合法注册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第三方支付机构,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2)由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能够从事本项目业务的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许可。
(二)供应商应已完成与国航国内渠道国际卡支付网关服务供应商CyberSource的系统对接。
(三)供应商应具备国际卡收单业务能力。
(四)供应商须有VISA、MasterCard、JCB国际卡组织认可的直联会员资质。
(五)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
(七)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非国航黑名单和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并最终通过国航供应商资格准入审核。
(九)同意以竞争方式参与本项目。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03月31日16时00分至2021年04月08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第三方支付机构须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和由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许可(复印件)。
2.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工商公示信息”页(自行下载打印)。
3.提供与支付网关服务供应商CyberSource进行系统对接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若没有则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出具文字说明;若前述材料均无法提供,须提供必要文字说明)。
5.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和《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具体详见附件1-3。
6.近三年内,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最近月份的相关证明)。
8.提供VISA、MasterCard、JCB国际卡组织认可的直联会员资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9.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10.对接国航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包括邮箱、固定电话、手机号(格式自拟)。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采购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官方发布渠道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国航官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发布媒介除外。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芳
联系人电话:010-61461565
联系人电子邮箱:qinfang@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以上材料均须逐页加盖报名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