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20 1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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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模拟机(舱)航材维修框架协议的采购申请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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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模拟机(舱)航材维修框架协议的采购申请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 一、项目内容: | |||||||||||||||||||||
| (一)项目名称:模拟机(舱)航材维修框架协议的采购申请项目 | |||||||||||||||||||||
| (二)项目编号:CGXM-TRD-E-202109326 | |||||||||||||||||||||
| (三)资金来源:预算 |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 (五)项目背景: | |||||||||||||||||||||
| 目前国航培训部有全动飞行模拟机20台以及多台固定训练设备,其中CAE模拟机19台,L3模拟机1台。为了保障模拟机训练的正常开展,降低维修成本及周期,与能满足维修需求的供应商签署模拟机(舱)航材维修框架协议。 | |||||||||||||||||||||
| (六)项目需求: | |||||||||||||||||||||
功能目标:保障模拟机训练的正常开展,降低维修成本及周期,与能满足维修需求的供应商签署模拟机(舱)航材维修框架协议。
模拟机(舱)航材维修供应商应具备下列一项或几项要求:
1、符合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CCAR-145)的规定; 2、具备模拟机所用飞机仪表、驾驶舱座椅、运动系统、视景系统、乘务训练设备相关航材的维修能力。 3、至少有提供三个以上与国航或其他训练中心合作的维修案例。 模拟机(舱)航材维修供应商须具备其中一项或多项维修能力,并根据自身的资质,申报相应的维修项目。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一)关于对模拟机(舱)航材维修供应商维修周期要求:约定三周作为维修时间,维修厂商如果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维修工作,需要书面通知送修方。
(二)关于对模拟机(舱)航材维修供应商保修的要求:保修期为在飞行模拟机使用时间3个月以内或800飞行训练小时。 (三)关于对模拟机(舱)航材运输的要求:建议在北京的供应商负责维修器材的全部运输,包括上门取送货;其他地区的供应商送修时由我方发运,返修由供应商负担。 (四)能提供现场紧急抢修服务或者能提供替代件服务的供应商可优先考虑。 交付或实施时间:2021-04-09;交付或实施地点:
北京
国航培训部技术需求/服务标准:根据近年来模拟机(舱)航材的维修情况,将维修分为飞机仪表、驾驶舱座椅、运动液压系统、乘务训练设备四类,经整理的需求列表共有:
1、飞机仪表类,列表中含68件,包括各类真飞行显示仪表、控制面板等组件; 2、驾驶舱座椅类,列表中含10件,包括各机型驾驶舱座椅; 3、运动系统类,列表中含11件,包括模拟机液压及电动运动系统组件。 4、乘务训练设备,列表中含5件,包括乘务训练设备涉及的组件。 5、模拟机视景系统,列表中含2件,为巴可公司生产的FL35型号投影器。 验收标准:测试合格可用
建议合同期限: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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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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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要求: |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 | |||||||||||||||||||||
| (二)CA的办理及使用 | |||||||||||||||||||||
| 1.CA锁办理 | |||||||||||||||||||||
| 供应商办理CA方式见中航集团采购管理平台门户网站《供应商办理CA锁须知》,采购门户网站地址为:(https://pur.airchina.com.cn)。 | |||||||||||||||||||||
| 2.CA绑定 | |||||||||||||||||||||
| 供应商CA办理完成后,登录“中航集团采购管理平台供应商门户”通过“CA激活”绑定CA锁。 | |||||||||||||||||||||
| (三)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05月20日14时32分至2021年05月27日14时32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 (四)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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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采购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 电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中航集团采购管理平台”自带的“中航集团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电子响应文件需按照采购门户下载中心《中航集团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制作, 需使用CA锁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生成。 |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通过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递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中航集团采购管理平台将拒绝接收在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 |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 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在中航集团采购管理平台参与谈判,按要求执行谈判程序。供应商将通过CA锁在线解密响应文件。 |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官方发布渠道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发布媒介除外。 | |||||||||||||||||||||
| 九、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朱丽虹 | |||||||||||||||||||||
| 联系人电话:010-64589352 | |||||||||||||||||||||
| 联系人电子邮箱:ghpxbzlh@163.com |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响应文件递交异常处理: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若由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