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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行李拖斗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4 1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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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行李拖斗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行李拖斗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航行李拖斗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PUR-A-202111680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背景:
替换现有老旧行李拖斗。
(六)项目需求:

1.名称:行李散装拖斗

2.规格要求:

1)总长≤4100mm、总高≤1400mm、总宽≤1700mm、额定载质量≤700公斤。

2)拖斗底板尺寸:不小于:长×宽=3000mm×1700mm。

3)拖斗底板装载平面离地高度:560mm-575mm。

3.数量:200个

4.服务内容:生产制造散装行李拖斗并运送至北京首都机场指定位置。

5.标准规范:

1)、行李散装拖斗的设计、制造、试验等,应采用适合于该项目的最新的且已实施的标准和规范,这些标准包括:
a.中国国家标准和中国专业标准(GB)。
b.国际权威性组织标准(ISO)。
2)、对行李散装拖斗的各种零、配件应充分考虑其标准化和通用化,便于互换。
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行李散装拖斗上标注的所有计量单位都必须使用国际单位制(SI)规定的单位及其导出单位。

6.具体要求:

1)每个拖斗至少涂两遍底漆及面漆,浅灰漆号为506。在现场条件下应不易脱落、褪色。涂漆应有防腐功能,并易清洁。喷漆前应做物理防锈处理,且喷砂表面要达到30微米。拖斗上方护栏喷涂黄色涂漆,拖斗底板喷涂灰色。

2)所有螺栓必须采用8.8级镀锌螺栓、螺母采用自锁螺母。

3)、轴头使用高品质材料,外轴承应与内轴承同尺寸,且同轴上尺寸应一致。

4)、轮胎采用实芯轮胎。

5)、所有槽钢采用符合设计强度的型号。

6)、设计被牵引时速不低于40km/h。

7)、后轮需带减震装置。

8)、行李拖斗护栏四个包角、底盘四个护角和刹车拖杠的结构和安装要求应以现已改装完成并正在运行的行李拖斗为准。

9)、行李拖斗底盘前轴应采用符合国标的厚壁圆管,管壁厚≥5mm,防止前轴变形。

10)、拖把落下时有自动刹车功能,刹车拖把采用加强型,且刹车间距可调。

11)、后牵引栓有锁定和防脱落功能。

12)、行李散装拖斗应可全天候正常工作,所有的裸露部件均应作防锈处理,所装配零件不应有自攻螺丝、燕尾钉等极易脱落形成高危外来物的金属零件。

13)、行李拖斗需具备定位功能,可由管理后台定位拖斗所在位置。

14)、定位应使用无源系统,可通过太阳能等功能实现,定位间隔不大于60分钟,安装位置应充分考虑防撞。

附表1:随车备件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1

备用车轮总成

100

2

轴头一套

50

7.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在签约后十个工作日内走访业主,并对重要结构(如刹车、拖把、框架、轮轴等)部位进行说明(说明方式使用图纸或文字)

2)签约后三十日内生产出5个样品以供业主做为期2周运行实验,检验合格后生产厂家负责将拖斗修复,样品由业主封存,作为其余产品的验收标准,后续产品在3个月内生产完成。

3)批拖斗出厂前,供应商应邀请4名业主代表到响应文件指明的制造厂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工厂验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资信、财务状况以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由代理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须具备制造商授权。
(五)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六)近三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八)近三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未出现过不良行为;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13时20分至2021年10月25日13时20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相关页面截图亦可,加盖公章)
3.经过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如不能提供20年经审计报表的,请提供20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并附加说明阐述无法提供经审计报表的原因(每一页加盖公章)。
4.由代理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
5.供应商承诺参与本项目不转包、分包(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违规执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7.填写《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国航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每一页加盖公章),具体详见附件(如已在国航供应商库中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此项材料)。
8.近三年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关键页或中选/标通知书(如有,请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10.近三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未出现过不良行为;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采购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官方发布渠道为:官方发布渠道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发布媒介除外。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佳昕
联系人电话:010-61465923
联系人电子邮箱:yangjiaxin@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