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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机载医疗设备及防疫物资配送保障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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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疫情期间机载医疗设备及防疫物资配送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疫情期间机载医疗设备及防疫物资配送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LSD-E-202200099 |
| (三)资金来源: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五)项目需求: |
1.项目背景
新冠疫情爆发后,机上配药项目还承担着国航本部国内、国际进、出港航班防疫物资的领取、清点打包、配送、回收,同时还需负责分、子公司在京出港有临时需求防疫物资航班的保障工作,目前机上配药现有人员的保障能力已达到极限状态,为确保机载医疗设备的日常保障工作和防疫物资的配送工作有序进行,现进行采购。
2.功能目标及地点
(1)目标:疫情期间负责国航本部及分、子公司在京出港航班防疫物资的配送以及高风险进港航班防疫物资的回收工作,机载医疗设备的日常保障及年检换季等工作。
(2)服务地点:T3、T2航站楼及周边停机坪。
3.服务内容
第一部分:日常工作
1.负责国航本部及部分分、子公司航班机载医疗设备使用后的补充以及更换工作。
2.负责机载医疗设备到期的换季更换工作。
3.负责每日国航“极地”航线防寒服、除颤器配送及回收并做好签字交接工作。
4.根据高、中、低风险航班不同需求,负责疫情期间国航本部每日约300架次在京出港航班防疫物资的配送并与乘务长或机长做好物资的签字交接工作。
5.负责核对每日物资使用量并对使用量负责,做好上下班物资的交接工作,并配合机上配药调度员对防疫物资配送数据进行统计。
6.疫情期间临时服务需求人员,在机上配药工作期间司机岗位,工作职责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负责驾驶国航场内、外生产用车接送配药员完成其上述保障任务。
(2)负责场内、外防疫物资、医疗设备的运输工作。
(3)负责车辆使用前的检查及维护车辆、车辆充电,以及车辆故障后的处置工作。
(4)如配药员不足,临时接替或协助配药员完成配药的工作。
(5)因个人原因造成场内违规、罚分,供应商需对违规事项负责并予以处置,避免给国航造成不良影响。
第二部分:高风险航班物资的回收工作
1.工作要求:需严格执行《综合保障部资产能源管理中心机上配药项目中高风险进港航班物资回收保障流程》
2.“两集中”要求
按照我方内部疫情管控最新要求进行“两集中”管理。
(1)参加“两集中”人员须完成疫苗的接种。
(2)参加“两集中”人员须按照“14+7+7”模式集中管理,即14天集中居住工作、7天集中居住观察、7天居家观察模式。
(3)“两集中”人员工作期间住宿、餐食、个人防护用品、核酸检测由国航负责。
4.其他
(1)该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如疫情提前结束或公司不再需要防疫物资的配送,经双方协商后合同自然终止。
(2)人员按照机上配药工作时间,即上24小时休48小时上班。
(3)服务需求人员数量为27人,其中场内司机10名,配送人员17名(男性25-26人为宜,女性1-2人为宜,年龄25-45岁为宜)。
(4)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疫苗接种。
具体内容以后期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
| (七)供应商应具备独立办理隔离区证件能力,熟悉场内工作环境(远机位、廊桥位置)。 |
| (八)供应商应保证安排的每一名服务人员均能够参加“两集中”工作并服从我单位管理要求。 |
| (九)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
|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十二)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若本项目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数量超过六个,我司将根据专业资质、同类经验等条件满足程度组织资格评审进行筛选,排名前六的供应商将成为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若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超过六个则全部成为入围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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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01月29日00时00分至2022年02月10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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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材料 |
|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
|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的完整报告,打印后逐页加盖公司公章 |
| 3.原则上应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报告结论页、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即可),如无审计报告,请提供2020年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若有亏损,需提供原因说明;逐页加盖公司公章 |
| 4.近2个月的依法纳税记录(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
| 5.近2个月的依法社保缴纳证明或凭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
| 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的声明,加盖公司公章 |
| 7.近3年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或中选通知书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
| 8.能够承接本项目并满足独立办理隔离区证件、遵守“两集中”等要求的承诺声明,加盖公司公章 |
| 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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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采购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谈判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谈判)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刘爽 |
| 联系人电话:01080487930 |
| 联系人电子邮箱:liu_shuang@airchina.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