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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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综合维修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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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分公司综合维修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 一、项目内容: | |||||||||||||||||||
| (一)项目名称:综合维修服务项目 | |||||||||||||||||||
| (二)项目编号:CGXM-SWB-E-202312760 | |||||||||||||||||||
|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 (四)项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 |||||||||||||||||||
| (五)项目需求: | |||||||||||||||||||
一、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为增加档案库房一间,将综合楼机组车库及车库 10 之间隔墙打通,原地面抬高 50 公分;同时进行外墙改造,拆除原卷闸门,修建墙体,安装防盗门窗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国航贵州分公司综合维修服务项目工程清单。 二、贵州分公司综合维修服务项目施工地点及施工期限:贵州分公司综合楼一楼,工期30个自然天,在我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施工(每日9:00-12:00,14:10-18:00,特殊情况按我公司要求暂时停工)。 三、项目须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规范; 1. 项目承包商须根据我公司提供的贵州分公司综合维修服务项目清单上对该项目的工程数量、面积、质量以及对所使用的主材要求的进行施工,所有施工项目质量,必须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要求,不得派无证人员进行施工。 2. 贵州分公司综合维修服务项目完工后,在接到项目承包商的竣工报验申请及项目预结算清单后,综合保障部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等相关规定组织内部初验,初验合格后,综合保障部组织使用单位、项目承包商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制工程竣工验收单。 3.安全要求:项目承包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根据装饰装修行业施工安全要求做好必要的施工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项目承包商负责,项目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须对我公司现有设施设备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如对我公司现有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须立即进行修复,如无法修复的,应照价赔偿。 4.环保要求: (1)项目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须符合装饰装修行业中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施工材料须选择环保型材料,不对环境及的人的身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对不按要求给我公司所造成的影响和任何损失,均由该项目承包商承担全部责任; (2)项目承包商施工时应对施工范围采取维护隔离措施,防尘围挡必须严密、平整,牢固;保护现场及其附近的环境,并避免因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污染; (3)项目承包商需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每日进行现场清理工作,及时处理施工垃圾,存放并处置好自身设备和多余的材料; (4)项目承包商施工中的运输车辆应采取措施避免内部物料外漏。 5.项目承包商在施工材料选用上以次充好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经我公司发现后,我公司有权终止该合同,并追究该项目承包商各项责任。 6.项目承包商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装修材料必须到达燃烧性能B1级或以上级别。 四、项目承包商考核标准 1.项目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须服从我公司对施工时间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完成项目施工,如未按我公司要求的时间完成工程施工作业,每逾期一天须承担2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天,我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该项目承包商由此给我公司造成的损失。 2.贵州分公司综合维修服务项目质保期两年,质保金为本项目含税合同总价的3%,在质保期内,项目承包商须设立该项目的保修服务电话,无偿对因施工质量及材料质量造成的故障进行维修,在接到我公司报修电话后,须在两个小时内反应,48小时内完成维修服务,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服务,每逾期一天我公司考核100元违约金,依此类推,累计逾期超过五天的,我公司将拒付该项目的全部质保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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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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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要求: |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05月17日至2023年05月23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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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 九、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西南分公司 | |||||||||||||||||||
| 联系人:付淑明 | |||||||||||||||||||
| 联系人电话:0851-85499912 | |||||||||||||||||||
| 联系人电子邮箱:fsm_0317@163.com |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 十、其他 | |||||||||||||||||||
1.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2.供应商报名材料必须逐页加盖鲜章,不得使用电子章,并转化为清晰PDF版上传。 3.供应商质疑: (2)质疑函书写要求: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