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16 07: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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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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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翼公司(北京航食)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 一、项目内容: | |||||||||||||||||||||||||
| (一)项目名称: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 |||||||||||||||||||||||||
| (二)项目编号:CGXM-CAIC-E-202313931 | |||||||||||||||||||||||||
|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 (五)项目需求: | |||||||||||||||||||||||||
本次拟由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部实施劳务派遣服务商的采购工作,拟选聘一家专业劳务派遣服务商,与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合同,采购需求如下: 1. 服务内容 (1) 负责建立相关岗位劳动力资源库,并向北京航食推荐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生产装配、航机服务、综合保障、两舱服务、连锁经营等业务。 1) 生产装配:根据生产任务,按照规范流程,在生产车间内完成与航空餐食有关的加工、制作、整摆、包装以及冷链等工作。 2) 航机服务:根据生产任务,按照规范流程,在厂区内完成机上供应品整理、配备等工作;驾驶机场内专用车辆将餐食及机上供应品等运输至机坪内指定位置,完成与航空器对接;在机舱内就餐食及机上供应品完成与空乘人员交接;回收餐用具并完成洗刷、清点以及整理等工作。 3) 综合保障:根据生产任务,按照规范流程,完成设备维修、仓储物流等工作。 4) 两舱服务:根据生产任务,按照规范流程,在机场头等、公务旅客休息室内完成餐饮摆放、餐点制作等旅客服务工作。 5) 连锁经营:根据生产任务,按照规范流程,在连锁经营门店内完成餐饮售卖等工作。 (2) 能够根据用人需求,确保劳务派遣人员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北京航食要求,并按时到岗。人员要求为:食品车驾驶员、餐具洗刷岗位要求45岁(含)以下,其他岗位要求35岁(含)以下。外航航机员要求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两舱服务要求航空服务专业毕业或相关行业服务经验,其他岗位要求高中(含)以上学历。 (3) 负责根据北京航食劳务派遣岗位要求,在到岗开始以前开展必要的培训,使劳务派遣人员了解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未经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劳务派遣人员不得入职; (4) 负责按照北京航食需要组织面试,并负责组织已通过北京航食面试的劳务派遣人员到相应岗位工作; (5) 选派专门人员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卫生健康、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方面的教育,全程跟踪管理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情况,及时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在北京航食用工期间出现的有关问题; (6) 负责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北京航食给出的处罚建议进行相应处罚,劳务派遣人员违规情节严重的,由人力资源中介公司负责办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及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给北京航食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7) 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所属派遣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约定向所属派遣制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如有)。 (8) 应保证劳务派遣人员的信息真实性,如北京航食发现有虚报或瞒报人员信息,有权拒绝接收。 (9) 能承接公司现有的劳务派遣人员。 2. 合同期限:3年 3. 用工需求:预计不超过50人,具体数量以最终需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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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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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要求: |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06月16日至2023年06月25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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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 九、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中翼公司(北京航食) | |||||||||||||||||||||||||
| 联系人:刘海伦 | |||||||||||||||||||||||||
| 联系人电话:01056936824 | |||||||||||||||||||||||||
| 联系人电子邮箱:hailun.liu@bacl.com.cn |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 十、其他 | |||||||||||||||||||||||||
(一) 未在采购管理平台拥有账号的新注册的供应商,请务必注意注册时间,供应商注册完成后,审核时间约1-2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方能进行项目报名,提交报名材料。 (二) 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 报名通过后,非中航集团供应商库内企业需提供相关准入材料,材料每页需加盖贵司公章。 (四) 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提到的不良行为供应商,详见附件2:不良行为界定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