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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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分公司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再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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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上海分公司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SHB-E-202317153 | |||||||||||||||||||||||||||
(三)资金来源: | |||||||||||||||||||||||||||
(四)项目地点:上海市 | |||||||||||||||||||||||||||
(五)项目需求: | |||||||||||||||||||||||||||
为员工提供干净、整洁、环保安全的办公家具,满足员工工作、就餐等需求。
符合现行家具通用技术与基础标准及国家家具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GB18580标准。
详见《国航上海分公司办公家具清单》
上海虹桥机场迎宾三路199号;上海浦东机场基地二路2号、8号;上海虹桥机场T1/T2航站楼(含禁区内);上海浦东机场T2航站楼(含禁区内)
1、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的技术规范应与甲乙双方约定质量要求相一致,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质量、技术、环保要求。
2、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是产品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 3、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通过产品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甲方在初步验收合格后,有权委托家具质检单位对家具成品进行抽样检测,(1)抽样检测合格的,由甲方承担检验费用;(2)抽样检测不合格的,抽样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快递费、物流费等)。 5、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协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供应商履行。 6、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并保证不论是否在质量质保期内,对由于产品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 7、乙方应提供相关售后服务方案、质量控制方案及产品相关检测报告。 8、在质保期内,负责免费更换易损件、五金件、负责产品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后若还不能使用,乙方应用全新的产品给予更换。如果甲方发现产品内在的、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者产品的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乙方需免费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或部件,并承担相应费用。 9、供应商报价应包含物料费用、生产制作费用、运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费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一系列费用。 10、本协议产品的采购非定时定量采购,乙方根据《采购订单》,制作并完成家具安装调试等工作。 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和质量的检验根据合同及采购订单约定执行。若检验时发现产品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约定的要求不符合或产品有损伤,乙方应及时补足或更换,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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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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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09月27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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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马芳 | |||||||||||||||||||||||||||
联系人电话:021-22352756 | |||||||||||||||||||||||||||
联系人电子邮箱:shzbcg@163.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