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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动式飞机清水、污水、垃圾车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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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内蒙古有限公司电动式飞机清水、污水、垃圾车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电动式飞机清水、污水、垃圾车采购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PUR-A-202317766 |
| (三)资金来源:自筹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五)项目需求: |
1.采购内容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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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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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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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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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式飞机清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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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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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成都天府国际机场;
1辆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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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式飞机污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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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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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成都天府国际机场;
1辆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1辆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1辆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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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式航空垃圾接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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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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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成都天府国际机场;
1辆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1辆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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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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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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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满足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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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车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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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式飞机清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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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罐容积≥4500L
储能装置总能量>100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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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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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式飞机污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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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罐容积≥1500L
污水罐容积(带真空泵)≥3200L
储能装置总能量>100kWh
真空泵循环水箱容量≥20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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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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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式航空垃圾接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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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箱体容积≥18m³
储能装置总能量>100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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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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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付周期:自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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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五)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 (六)供应商拟投的电动式飞机清、污水、垃圾车车型必须符合《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能够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局认定的机场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由民航局以通告的形式公布,所投配置还应满足本项目的基本参数要求。 |
| (七)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今,电动式飞机清水车、污水车、航空垃圾接收车三种车型的销售业绩均不得少于5台(含)。 |
| (八)供应商应为所投车辆的制造商。 |
| (九)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不在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
|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
| (十一)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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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8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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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材料 |
|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7.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则需提交2020-2022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均需加盖公章) |
| 8.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1日期间,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均需加盖公章) |
| 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中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需加盖公章) |
| 10.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需加盖公章) |
| 1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页面截屏(需加盖公章) |
| 12.供应商需提供其作为电动式飞机清、污水、垃圾车制造商的声明(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 |
| 13.所投电动式飞机清、污水、垃圾车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验合格报告》以及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中(https://adeqpt.caac.gov.cn/sys-content/index/zysbList.html)的设备通告(需加盖公章) |
| 14.供应商需分别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电动式飞机清水车、污水车、航空垃圾接收车三种车型的销售业绩清单(注: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销售业绩清单,清单应至少列明所售车辆的车辆类型、规格型号、数量、客户名称、销售日期等内容,均需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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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内蒙古有限公司 |
| 联系人:曹亮 |
| 联系人电话:010-61465021 |
| 联系人电子邮箱:caoliang@airchina.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请供应商认真阅读《关于”不良行为供应商“的须知》,以规范参与采购活动的各种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