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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入境航空器卫生防疫处理服务项目再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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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入境航空器卫生防疫处理服务项目再次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出入境航空器卫生防疫处理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出入境航空器卫生防疫处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SHB-E-202405816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上海市
(五)项目需求:

一、功能目标: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防疫的要求,规范航空器消毒、除虫、除鼠等卫生防疫处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国航需对国际/地区出入境航班航空器实施防疫卫生防疫处理。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服务应符合法律法规、公司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检验检疫、卫生处理、消毒服务行业标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文件(实时更新,确保现行有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5.《出入境检疫处理管理工作规定》;

6.《SNT1328-2003 出入境航空器检疫操作规程》、 《SNT  1268-2010入出境航空器消毒规程》等行业标准;

7.《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

8.《关于下发运输航空公司、机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十版)的通知》;

9.《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第十版)》;

10.《集团上海区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第十版)》;

11..其他海关、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的标准。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

国航或者海关检疫部门指定需实施卫生防疫处理服务的国际/地区出入境航班(含客改货航班)。

2.服务范围

对服务对象提供卫生防疫处理服务,包括:

1按照国航的要求对航空器指定区域(客舱、货舱)及相应废弃物开展消毒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终末消毒)。

2按照海关检疫部门发出的《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的要求对航空器指定区域(客舱、货舱)及相应废弃物开展消毒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终末消毒)。

3按照法律、法规及海关检疫部门要求对航空器开展除虫、除鼠处理等卫生处理。

四、交付或实施地点: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五、技术需求/服务标准:参照上述执行标准规范。

六、验收标准:所提供服务应符合法律法规、公司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检验检疫、卫生处理、消毒服务行业标准的要求。

七、建议合同期限:2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5月31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企业信用信息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完整企业信息报告发送至邮箱,打印并逐页盖章后的扫描件。
8.“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打印并逐页盖章后的扫描件;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9.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若没有则必须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出具文字说明)
10.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报名材料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光旭
联系人电话:021-22353753
联系人电子邮箱:ca_shb_cg@163.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