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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国航机上及北京航食柚子茶项目再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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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国航机上及北京航食柚子茶项目再次公告
中翼公司(北京航食)2024年国航机上及北京航食柚子茶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2024年国航机上及北京航食柚子茶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CAIC-E-202418952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柚子茶采购需求

一般性要求

序号

维度

柚子茶

规格
质量
方面

1

用途

供旅客饮用(冲泡)

2

规格

300g-330g/瓶(或袋)

3

原材料

柚子果肉、蜂蜜、果葡糖浆、维生素C、水。不添加白砂糖和糖精。

4

产品要求

柚子果肉含量≥25%。

5

贮存条件

置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

6

质量标准

1.符合《GB/T 22474-2008 果酱》要求或经国家相关部门备案的高于上述标准的企业标准。
2.如标准更新或调整,以最新版本为准;上述标准未能涵盖的产品技术要求,按照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中国行业标准中的较高标准执行。

7

其他要求

具备一定的外包装图案设计能力。要求融合国航元素及水果特色,并根据甲方的具体需求来和调整和设计外包装图案。

8

保质期

保质期≤12个月。
(1)保质期6-9个月(含)内的,提供的产品应在生产日期2个月内;
(2)保质期10-12个月(含)内的,提供的产品应在生产日期3个月内。

9

产品限价

不超过10元/瓶(或袋)

10

机上预计一年用量

305563瓶(或袋)

11

地面预计一年用量

38340瓶(或袋)

交付
方面

1

包装要求

外包装要求

1.材质:三层或五层瓦楞牛皮纸。应保证在储运中不破损,产品不玷污、不受潮,足以抵御运输过程中的一般风险。包装箱必须用包装带加固。
2.尺寸:以供应商实际提供为准,应便于装卸及在货盘上码放。
3.标明内容:产品名称、发货标记、毛重/净重(KG表示)、外包装箱尺寸、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供应商名称。产品外包装须有正反面放置的明显标示。

内包装要求

1.材质:玻璃或塑料
2.标明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要求。

内包装规格

以供应商实际供货为准

2

交货地址

北京(含首都机场、大兴机场)、成都(天府机场、双流机场)、上海(浦东机场、虹桥机场)、杭州、重庆、天津、武汉、温州、广州、乌鲁木齐,具体交货地址以国航订单为准。

3

交货时间

常规订单交货周期为:北京不超过1天;成都(天府机场、双流机场)、上海(浦东机场、虹桥机场)、杭州、重庆、天津、武汉、温州、广州不超过5天;乌鲁木齐不超过30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八)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破产清算、破产重组状态,无资不抵债情况。
(九)注册资本50万及以上,成立年限2年以上,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有良好的资信及财务状况;能执行月结90天账期。
(十)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所有资质证明文件上的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企业信息完全相符。
(十一)单位负责人(指法律意义上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响应。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三)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若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数量较多,我公司可根据以下择优维度,选择不少于3家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具体择优维度可包括但不限于: (1)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业绩及资质、行政处罚、财务状况(实收资本、资产负债率、营业收入、营业现金比率)等; (2)历史合作情况,包括供应商评价等级等; (3)对采购公告要求提交的有关材料响应的完整性。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财务状况审查,原则上需提交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的审计报告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可查验的审计报告编码或可扫描识别的二维码。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交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8.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9.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每页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0.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明细页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表)。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翼公司(北京航食)
联系人:姚永亮
联系人电话:010-56936841
联系人电子邮箱:yongliang.yao@bacl.com.cn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