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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集团改造项目代建项目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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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集团改造项目代建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集团改造项目代建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第三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集团改造项目代建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CCAD-E-202512515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政府补助。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项目规模:中国航空集团第三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项目范围包括集团报请“双纳入”审核确认的首都机场生活区及其他区域内的完全产权和混合产权(含散户)楼栋,共149栋、建设规模约42.49万平方米。
投资额:项目总费用约50992.72万元(估算标准约1200元/平方米),其中,委托代建费最高限价为543万元。
作为中国航空集团第三批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和组织实施主体,根据相关政策及制度要求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管理和组织实施职责:
1.按照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内代行委托人职责,负责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
2.选定招标代理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安全鉴定、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跟踪审计及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审计,以及其他专业工作单位的招标活动;
3.组织与各专业工作单位签订合同,办理合同备案,监督并管理各专业工作单位履行合同;
4.负责对接政府相关部门,办理项目所需的各类手续;
5.协助委托人申请并领取补助资金;
6.组织各专业工作单位,对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等目标进行管理和控制;
7.负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以及项目各专业工作单位;
8.与委托人和政府相关部门联动,做好宣传及群众工作;
9.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组织工程验收及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10.组织编制工程结算、协助委托人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组织全过程跟踪审计完成工程结算审核、财务决算审核工作;
11.整理、汇编项目资料,并和委托人及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移交工作;
12.按有关规定要求和本合同约定,做好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服务工作;
13.遵守委托人财务管理规定,满足委托人提出的有利于工程财务核算的财务要求;
14.做好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其他工作。
最终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未被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和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不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未在不良行为供应商或黑名单供应商取证核查期间。
(七)采购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
(八)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至少具有一个代建业绩。
(九)不得采用挂靠形式参与采购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项目转让、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一)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本项目将选定不少于3名、不超过7名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若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不超过7名(含),则全部成为备选供应商;如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超过7名,采购人将组织资格审查,对报名供应商的企业综合实力及业绩等方面进行择优。排名前7名(含)的供应商成为采购项目的备选供应商。经核实如有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排名靠前的供应商保留,排名靠后的淘汰,并由后续供应商按排名先后递补。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4月30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近三年(2023年、2022年、2021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首页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8.具有近三个月(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逐页盖公章)。
9.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附查询证明或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报告首页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10.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项目代建业绩。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需体现合同主体、订立时间、服务内容等)、中标通知书(如有)。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个业绩首页盖章并加盖骑缝章)(最多提供5个有效业绩即可,并提供业绩清单)
11.提供注册人员证书,包含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最多提供5个有效证书,并提供人员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12.供应商不得采用挂靠形式参与采购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项目转让、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超
联系人电话:13810509246
联系人电子邮箱:lvchao@cntcitc.com.cn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1.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2.每份报名材料涉及多页的须在首页及骑缝处加盖公章,且文件中明确签字盖章的位置签字及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格式。
3.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4.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黑名单供应商界定及处理措施详见公告附件。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项目联系人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质疑联系渠道。
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