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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风险航迹追踪识别与风险预警技术应用服务项目再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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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风险航迹追踪识别与风险预警技术应用服务项目再次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高风险航迹追踪识别与风险预警技术应用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高风险航迹追踪识别与风险预警技术应用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OCC-E-202512606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一、功能目标

供应商应向国航提供航班运行监控服务,满足每天24小时连续安全、可靠运行。航班运行监控服务具备对飞机位置、航迹、高度、油量、气象、飞行动态、异常机动、应答机编码、飞机故障等要素的监控和告警功能。该服务基于可视化技术,具有图层叠加、空间绘制、过滤、定位、航班显示设置、历史回放、界面管理、视图管理、总体参数设置等功能。供应商向国航提供双运营商点对点以太网冗余高速数据传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专线等形式,实现国航与供应商数据互联,并确保与互联网物理隔离或强逻辑隔离。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AC-121FS-2019-133《航空承运人运行监控实施指南》。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本次采购的服务内容包含:基础航迹数据服务、航班运行风险告警数据服务、航班追踪监控可视化服务、运行数据传输服务等。供应商需提供双运营商点对点以太网冗余高速数据传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专线(速率为10M带宽)等形式。

四、技术需求及服务标准

供应商需提供航班运行监控与高速数据传输服务,整体技术性能及指标具备国内航空领域领先水准,服务需兼具高可靠性、可用性、先进性、操作友好性及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并发处理能力需覆盖国航日常业务场景下的多用户协同需求,并支持至少1000架次航空器同时在线的业务承载量。数据传输服务需确保带宽充足和时延稳定,精准适配国航监控业务的数据处理要求。供应商须建立快速响应的售后服务机制,提供专业化的技术培训支持。

五、验收标准

供应商提供的航班运行监控及高速数据传输服务符合国航要求,服务稳定运行,满足国航生产需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八)供应商必须符合采购内容与需求的要求。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5月16日至2025年05月22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公章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楚铭
联系人电话:010-64537702
联系人电子邮箱:sunchuming@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供应商报名材料,需逐份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如页数较多,请同时加盖骑缝章),提供彩色扫描件。

(三)供应商如有意报名,请提早完成平台注册并上传企业基本信息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全部报名材料提交,视为有效报名。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报名期间如遇平台操作和系统问题,可拨打平台客服电话010-61465959/5421/5484进行咨询。

(四)报名材料尽量为PDF完整文件,避免上传多张图片。

(五)未在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需前往平台按照要求完成注册,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六)官方发布渠道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发布媒介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