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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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兴国际机场国航基地项目一期工程过渡用房项目(1#过渡用房等5项)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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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国际机场国航基地项目一期工程过渡用房项目(1#过渡用房等5项)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大兴国际机场国航基地项目一期工程过渡用房项目(1#过渡用房等5项)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CCAD-A-202514194 | |||||||||||||||||||||||
(三)资金来源:自筹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五)项目需求: | |||||||||||||||||||||||
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等对本项目地基与基础工程进行检测,出具正式完整的检测报告。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16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 《大兴国际机场国航基地项目一期工程过渡用房项目-基坑支护及地下水控制设计方案》施工图(工程编号:SJ05(3)-2022006)(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2022.08)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大兴国际机场国航基地项目一期工程过渡用房项目-地下室22099-02》(北京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2.10)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
根据现行的国家相关、行业、地方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依法合规开展检测工作。包括检测桩身完整性、锚杆抗拔承载力(验收试验)、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技术服务要求
中间成果资料: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任何一方需要检测中间数据结果时,须及时提供。
正式报告:在检测工作完成后的7天内出具经正式完整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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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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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5月26日至2025年05月30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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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吕威威 | |||||||||||||||||||||||
联系人电话:13311266290 | |||||||||||||||||||||||
联系人电子邮箱:jkgccgjyb@163.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1.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2.每份报名材料涉及多页的须在首页及骑缝处加盖公章,且文件中明确签字盖章的位置签字及加盖公章,并扫描
为PDF格式。
3.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4.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黑名单供应商界定及处理措施详见公告附件。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项目联系
人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质疑联系渠道。
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