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内蒙古公司基地工程、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机务维修基地工程、呼和浩特新机场中翼公司航空食品配餐项目一期工程室内环境检测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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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内蒙古有限公司、中翼航空投资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内蒙古公司基地工程、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机务维修基地工程、呼和浩特新机场中翼公司航空食品配餐项目一期工程室内环境检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一、项目内容: |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内蒙古公司基地工程、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机务维修基地工程、呼和浩特新机场中翼公司航空食品配餐项目一期工程室内环境检测项目 |
(二)项目编号:CGXM-CCAD-A-202514136 |
(三)资金来源: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五)项目需求: |
供应商需要在接到建设单位通知进场检测后48h内进场,并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2020、《居住区大气中甲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分光光度法》GB/T16129-1995、《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二部分:化学污染物》GB/T18204-2014等国家及地区现行规范要求完成四个项目室内环境检测工作,相关检测报告需要在检测通过后的一周内出具,需提供检测报告6份。
其中呼和浩特新机场的机务、航食、基地(分为综合保障基地、生产运行基地两个项目)单独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单独出具报告,报告要求满足项目验收要求。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五)在信用中国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
(七)申请人不得采用挂靠形式参与采购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项目转让、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
(八)采购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该采购项目的申请;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申请 |
(九)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格证书(专项资格证书需包括:主体结构与装饰装修或证书中的检测范围包括:室内环境检测) |
(十)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证证书 |
(十一)自2022年5月1日至今至少从事过一个采购金额大于六万元人民币的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的相关业绩 |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十三)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本项目将选定不少于3名、不超过7名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若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不超过7名(含),则全部成为备选供应商;如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超过7名,采购人将组织资格预审,对报名供应商的企业综合实力及业绩等方面进行评分并排序。排名前7名(含)的供应商成为采购项目的备选供应商。经核实如有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排名靠前的供应商保留,排名靠后的淘汰,并由后续供应商按排名先后递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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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6月06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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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材料 |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本项目的,还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
8.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证明需盖章),并提供《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首页需盖章,并逐页盖章或加盖骑缝章)。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
9.企业无挂靠,不转包承诺书 |
10.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11.近三个月(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
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格证书(专项资格证书需包括:主体结构与装饰装修或证书中的检测范围包括:室内环境检测)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1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证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14.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合同主体、金额、期限、订立时服务内容等),中标通知书(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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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内蒙古有限公司、中翼航空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谢先生 |
联系人电话:17611229066 |
联系人电子邮箱:zx_pcm@163.com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十、其他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每份报名材料涉及多页的须在首页及骑缝处加盖公章,且文件中明确签字盖章的位置签字及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格式。
(三)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四)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黑名单供应商界定及处理措施详见公告附件。
(五).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项目联系人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质疑联系渠道。
(六)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