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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装器维修协议项目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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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装器维修协议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集装器维修协议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集装器维修协议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ACC-E-202514784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一、 功能目标:加强对集装器维修的管理,进一步实现降本增效
      
   二、资质要求
    (一)总体要求:维修单位需满足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的新版145部《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则》的相关要求。
     (二)维修单位资质:须持有中国民航局适航部门颁发的集装器维修许可证和维修项目批准书。
     (三)人员资质:从事集装器维修的人员须具备中国民航局签发的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
   三、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一)、维修范围
       1、集装板:PMC/PAG/PGA/PRA/PLA
       2、集装箱:AKE/AMP/ALF/AMA
       3、集装器辅料:集装板网套
       4、其它:可根据国货航提供的集装板轮廓制造板型模具
      (二)、维修能力:
       1、北京维修能力:集装箱日维修能力不低于50台/天,集装板日维修能力不低于30台/天,送修完成率不低于95%(不含国货航认定待报废设备)。
       2、浦东维修能力:集装箱日维修能力不低于20台/天,集装板日维修能力不低于15台/天,送修完成率不低于95%(不含国货航认定待报废设备)。
       (三)交付或实施时间:2025-09-30
       (四)交付或实施地点:北京首都机场,上海浦东机场
      (五)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与国货航委派的地面代理确定破损集装器的送修及修返流程,保存并向国货航提供相关的纸质或电子版交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送修交接清单,修返交接清单。
       2、负责将送修集装器从国货航地面代理库区运送至维修库区,及将修返集装器送至国货航指定的地面代理库区。
       3、在国货航集装器监控系统中及时维护集装器维修的库存信息。
       4、每周向国货航上报维修场地集装器库存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分类型的集装器总量、待维修数量、已维修数量、送修及修返数量。
       5、根据国货航集装器报废标准提出集装器报废建议。
       (六) 验收标准:参照集装器制造商的CMM手册以及国货航提供的集装器适航标准进行维修,并在集装器维修完成后颁发具备中国民航局资质的持续适航证书。
       (七)预估维修量
        1、北京维修量:集装箱10000台/年,集装板7000台/年。
        2、浦东维修量:集装箱1000台/年,集装板700台/年。
   四、合同期: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八)供应商须持有中国民航局适航部门颁发的集装器维修许可证和维修项目批准书。
(九)供应商从事集装器维修的人员须具备中国民航局签发的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
(十)供应商须在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有为航空公司提供同类服务的案例,且年度合同发生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6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至少一个为航空公司提供同类服务的案例,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材料至少须包括合同首页、含有合同签订日期的页面、含有项目名称的页面、含有项目内容的页面以及签章页,以及至少一个完整年度合同发生额在1000万(含)以上的证明)
8.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9.提供2024年经过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2022-2024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0.提供2025年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1.提供满足“供应商从事集装器维修的人员须具备中国民航局签发的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宏伟
联系人电话:010-61465852
联系人电子邮箱:yanhongwei@airchinacargo.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申请材料原件须按顺序整理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资料不全者,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并不另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