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16 10: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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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综保部杂项检验试剂与耗材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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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综保部杂项检验试剂与耗材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国航综保部杂项检验试剂与耗材采购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LSD-E-202515613 | |||||||||||||||||||||||||||
(三)资金来源:视我公司预算情况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五)项目需求: | |||||||||||||||||||||||||||
1.功能目标: 为临床实验室提供的一项全新的质量保证,从而使用户更全面、及时地了解质量状况,提升实验室质量管理水平,满足我方空勤人员体检样本检测所需。 2.执行的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相关产品按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资质凭证。 3.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所需试剂及耗材的规格和品牌等需按照我方所列清单进行提供。 (1)产品的质保期:部分产品需按照清单中各原厂正规渠道进行采购,确保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最新批号,质保期≥6个月。 (2)产品稳定性:检验试剂在有效期内结果稳定,能够满足室内质控、室间质控以及日常使用的要求。 (3)产品证明材料:产品的实验结果要满足临床需要,供应商应随试剂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产品清单。 4.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货物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的杂项检验试剂及耗材需符合国家标准,并确保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 ①收货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西路5号国航门诊部。 ②供应商应在接到我方下达订单后的3日(含)内送达。如遇特殊紧急情况,应在4小时内送达。 ③供应商负责将货物配送到我方指定收货地点并提供库房搬运码放服务。运费、保险费及运输途中的所有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④供应商应保证到货产品完整率,货物及包装干净、完整、无破损、无缺件,全部外包装箱上贴有供应商信息。 ⑤我方按半年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用,由供应商提供详细费用发生明细表,我方核对无误后通知供应商开具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 (2)服务标准 ①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符合相关行业管理规定的质量标准,提供货物应该取得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随货资料齐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物品:产品合格证、产品批检证明、产品技术资料等。 ②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所需各项手续完整合法,并承担因各项手续、知识产权出现问题所导致的任何后果。 ③货物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经济损失。 5.验收标准: 初验:供应商将产品运至指定交货地点,双方人员到场验收,核对送货清单,双方确认签字。若产品有明显瑕疵,有权拒收瑕疵产品。抽样验收:产品抽样验收,若发现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有权退货。 6.其他: (1)送货频次 供应商需按照我方要求将所需产品(按月/次)运送至国航门诊部,具体以实际下单为准。在接到我方电话通知后,供应商将货物运至我方指定地点。3日内送达货物,应急情况下4小时内送达。供应商运送货物产生的运费、保险费、运输车辆及途中所有的责任均自行承担。 (2)合同期限 3年。如我方选聘新的供应商,则在确定聘用新的供应商前,由原聘用的供应商按我方的工作安排暂时(不超过六个月,具体终止时间以我方书面通知为准)为我方提供货物,我方将继续支付相应费用(按本合同的费用标准执行),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3)付款方式 按照实际采购额每半年进行一次费用结算。买方收到货品并验收合格,且卖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后,买方确认无误后在30工作日内以银行汇款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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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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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6月16日至2025年06月22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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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张冬晖 | |||||||||||||||||||||||||||
联系人电话:01080487807 | |||||||||||||||||||||||||||
联系人电子邮箱:zhangdonghui@airchina.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