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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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货航公务用车部分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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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货航公务用车部分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国货航公务用车部分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ACC-E-202519410 | |||||||||||||||||||||||||
(三)资金来源: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五)项目需求: | |||||||||||||||||||||||||
功能目标:通过采购网约车平台保障员工公务出行,解决员工公务用车不便的问题。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提供即时/预约用车服务,车辆整体干净整洁,司机专业,服务态度好。
2.需求车型: (1)5座小型客车:参考车型为大众帕萨特、丰田凯美瑞等B级车 (2)7座小型客车:参考车型为别克GL8等同等级别 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需根据采购人管理要求设置审批程序
(1)按采购人部门层级设置多级审批流程,用车人员提交用车申请相关信息后,必须由各部门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叫车。 (2)信息录入程序简单便于操作。 (3)实时维护支持:管理员可实时调整部门架构和审批权限。 (4)提供平台模拟操作演示。 2.数据统计与保密措施 (1)具备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方案,保证数据安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信息、个人信息、车辆使用信息);在处理和存储数据时,须遵守适用于个人信息和数据保护的所有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和其他所适用的行为规范。 (2)系统数据可长期保存,采购人随时查看和调取使用。 (3)采购人可视需求调取使用时段车内的音、视频资料。 (4)能够从系统中直接导出不同使用部门指定时间段的车辆使用记录,包括用车单位、用车人姓名、职务(职级)、用车事由、行驶路线、行驶里程、用车时间、乘车人数、批准领导等信息。 3.安全保障要求 (1)有可靠的安全保障体系。如发生事故,乙方要确保保险理赔及时、合理、合规和顺畅。 (2)对司机、车辆有严格准入标准,驾驶员和车辆与接单驾驶员、车辆必须一致。司机和车辆都要有网约车公司的相关资质。 (3)行驶过程中,用车人员可以使用微信、短信向亲友分享实时行程等 ,能及时报警、应急响应。 (4)平台应为乘客购买保险。 (5)满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4.计费标准 具有清晰的计费标准,如起步价、里程费、时长费、远途费、超时等待费等,所有计费规则需在平台实时显示。 5.结算方式 (1)支持月度结算或预存费用; (2)平台提供月度账单以及明细(人员姓名、人员所属部门、时间、收费标准、费用明细等)。 (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支持统一结算或各使用部门自行结算。 6.平台、司机、车辆均须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要求。 验收标准: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满足该项目相关服务要求。 其他:本项目采用“框架协议+下订单”的方式,框架协议有效期3年,总预算为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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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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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04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询价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至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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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询价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询价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内容参与本项目询价工作,具体询价流程详见询价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祖寞孺 | |||||||||||||||||||||||||
联系人电话:01061465894 | |||||||||||||||||||||||||
联系人电子邮箱:zumoru@airchinacargo.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