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24 10: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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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分公司智慧客舱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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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分公司现就重庆分公司智慧客舱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 一、项目名称:重庆分公司智慧客舱采购项目 | |
| 二、项目地点:重庆市 |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一、功能目标:
智慧客舱项目以图像识别技术和热成像技术为基础,以集成数据管理为核心,通过信息化改造,实现客舱生产服务环节的航前签到、备份签到、任务书打印、生产调度、健康确认等一系列保障环节智能化。实现对人员、生产、资质、培训数据的收集统计、智能化分析,从而提升航班生产组织效率和综合保障能力。
1.实现智能生产签到。通过面部识别,后台匹配生产任务,由系统完成签到。系统建设时打通生产、准备、员工个人设备,形成完整的业务链条。 2.实现智能任务书打印。将现有的扎堆自行翻找、人工修改任务书的模式调整为无接触式自助打印,提高打印效率。电子化任务书可实现系统后台数据的记录及管理,突破传统纸质任务书的多种局限性,实现智能化应用模式。 3.设置智能存储柜。将现在人员在客舱领取各种文件、资料后,员工使用完成后随意搁置,没有统一回收管理的情况更换为员工使用完成后,前往固定回收区域,把使用完成后文件投掷到对应回收箱内,系统管理员统一回收。 4.实现智能生产调度。通过智能IP电话实现快速拔号、来电识别和电话录音,完善生产信息(准备室)留存。 5.实现消息群发功能。将现阶段对于一些特定场景,比如航班调整,员工3.0只能接受现有固定模板消息更改为给员工推送一些定义内容,比如调整原因等个性化内容推送,实现更智能化消息群发管理。 6.实现其他软件功能。乘务员身体健康确认与记录功能,酒测数据查询与智能监控功能,执行任务实际担任广播员职责记录,准备室智能分配与展示,签到后后续保障关键时间节点消息自动推送功能。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最新有效版本的国家、行业和设备生产商的标准和规范。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采用快捷通用的人员识别手段,改变现有客舱生产服务环节手工操作低效的现状。打通国航各类系统业务,有效对接、整理不同系统信息,建立满足管理查询、统计、分析需求的集成服务便捷平台,使航班生产组织管理更安全、高效,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对系统产品的主要功能要求如下:
1.智能生产签到模块:受人脸识别机头控制,开放闸机供员工通过。通过人脸识别控制闸机、并推送生产系统签到信息。每组闸机安装两台,对进、出双方向人员进行扫描。客舱员工在签到面板人脸识别后签到结果会实时推送至此屏幕上显示,显示内容包含航班信息、人员信息、签到结果。异常情况可以实现补签到,以便完善签到数据。 2.智能任务书打印模块。通过人脸识别控制打印任务启动,可调取不同模板,完成任务书打印。任务书电子版推送至国航之翼。 3.智能存储模块。通过人脸识别控制智能存储柜开关管理,智慧客舱平台可对回收智能柜进行管理分配,给每个回收柜指定负责人,负责人可在指定时间内对回收柜进行整理和清空。 4.智能生产调度模块。需提供相对应的设备安装所需机柜、相关线缆、IP电话机、程控交换机等现场所需内容,实现内呼、外呼通话录音、自助拨号、来电弹窗人员信息。 5.消息群发模块。通过智慧客舱平台对消息进行定制,根据航班号、部门等条件筛选接收人员,选择消息模板,对消息内容可进行二次编辑,点击发送群发给指定用户。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智能生产签到包括测温人脸识别设备、签到模块、补签到模块;
2.智能任务书打印包括打印人脸识别设备、智能网络打印机、网络打印模块;
3.智能生产调度包括生产调度智能通信设备、电话模块;
4.中心机房包括平台工作站(包含主、备用)、智慧客舱应用平台工作站(包含主、备用)、校时工作站、工作站专用机柜、应用系统及数据库双机热备份、基础模块。(详见《重庆分公司智慧客舱投资实施方案》清单)
五、验收标准:
设备包装无破损,设备外观无碰撞,表面漆皮无脱落等情况;设备的品牌、型号、产地、功能等与订购信息相同;验收时发现产品数量、规格、技术标准等与合同约定要求不符,供应商应及时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满足重庆分公司实际的智慧客舱系统集成服务与功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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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其他 |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 供应商名称:昆仑建安智能化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 |
| 六、公示说明 | |
| 公示期: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7日23时59分 |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 七、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张鹤 | |
| 联系人电话:02367152433 | |
| 联系人邮箱:66829192@qq.com | |
| 八、发布媒介 | |
|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和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