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23 09: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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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UATP金融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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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UATP金融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 一、项目内容: | |||||||||||||||||||||||||||||||||
| (一)项目名称:国航UATP金融服务采购项目 | |||||||||||||||||||||||||||||||||
| (二)项目编号:CGXM-CMC-E-202539350 | |||||||||||||||||||||||||||||||||
|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 (五)项目需求: | |||||||||||||||||||||||||||||||||
| UATP(环球航空旅行计划)是由股东航空公司拥有,向其企业客户发行用于企业客户差旅支付的一套计划,是由航空公司向其公司客户发行的记账卡,本次采购2家供应商,为国航提供UATP金融服务。 1.供应商应为国航提供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平均月垫付能力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后续应根据国航实际运营情况进行调整。 2.商业保理公司发行UATP账户前,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国航提供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银行担保函,初期保函金额为5500万元,后续应根据国航实际运营情况进行调整,确保保函额度可覆盖客户在国航销售渠道的日交易峰值。 3.供应商为提供客户的信用评估及授信服务,对账户持有人进行信用额度和还款的管理。 4.供应商具备代表国航发行UATP账户(发卡)和账户管理的能力。 5.供应商每日接收国航开账账单,发出账单后的第一个自然日上午10点前向国航付款并提供付款凭证。 6.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套完整的风控准入体系,具备风控审核及客户准入的标准流程。若供应商向国航推荐客户,应符合国航协议客户签约条件。 7.供应商对账户持有人进行票款结算,并承担其自身的全部坏账风险。 8.供应商管理客户账单,生成客户账单,可根据客户的需要,为其提供可做进项税抵扣的增值税电子发票或行程单,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行程单收集、寄发等。 9.供应商系统应有能力直连客户差旅管理平台、客户费控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自建差旅管理平台、SAP Concur费控系统等。满足客户差旅管理自动化需要,简化员工购票、客户差旅费用报销及管理流程,为客户提供整合解决方案。 10.供应商须具备与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信”)开展商旅支付业务的能力。供应商须向中国航信支付项目所产生的UATP交易验证链路相关的交易授权功能和相关业务数据服务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投产实施、系统交易、产品更新及个性化服务等相关费用。 1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具有支持以上服务的成熟系统和研发团队,或者具备系统开发能力,并按照国航具体要求,配合国航做好系统及业务对接和数据交互。 12.供应商须提供专门的客服团队,支持7*24小时处理客户UATP账户使用方面的所有售后问题,并应根据业务量的需要及国航的要求增加客服坐席数量。 13.供应商为国航提供不少于15人的项目服务支持团队(至少包括营销、IT、结算人员)。 14.供应商有能力向国航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服务及服务费率。 15.供应商应为国航开具可抵扣的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16.当供应商因为自身原因未按照约定向国航付款时,国航向供应商收取逾期结算违约金;若因供应商原因无法满足账户持有人提出的账户调整申请并造成账户持有人向国航投诉,如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妥善解决,国航向供应商收取违约金。 17.得到中选通知书之后,供应商及其关联企业、控股投资企业等,不得再参与或洽谈国航系(国航控股和持股的航空企业)以外其他品牌UATP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UATP账户发行,运营和提供相关服务,一经违反,解除合同。中选之前供应商已发行或运营第三方品牌UATP等相关合作业务不受本条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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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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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要求: |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30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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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 九、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王女士 | |||||||||||||||||||||||||||||||||
| 联系人电话:01061463141 | |||||||||||||||||||||||||||||||||
| 联系人电子邮箱:wangcong2024@airchina.com |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