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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果仁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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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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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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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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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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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质量
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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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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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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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旅客于机上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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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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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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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g/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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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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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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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果类:扁桃仁、腰果仁、核桃仁
果干类:蔓越莓干、蓝莓干、红提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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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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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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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桃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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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扁桃仁》(GB/T30761-2014)规定的一级及以上等级质量要求,平均单仁重量不低于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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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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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果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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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熟制腰果(仁)》(SB/T 10615-2011)及其第1号修改单(SB/T 10615-2011/XG1-2015)要求、并符合GB/T 18010-1999《腰果仁 规格》,平均单仁重量不低于1.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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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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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桃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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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核桃仁》(LY/T 1922-2010) 规定的二等及以上规格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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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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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提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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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葡萄干》(NY/T705-2023) 规定的一级及以上等级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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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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蔓越莓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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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辅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要求。
2.具有产品特的色泽、味,气味,酸甜适口,无异味、无霉变。
3.糖分渗透均匀,无流糖、反砂现象。
4.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无较大表面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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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莓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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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辅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要求。
2.具有产品特的色泽、味,气味,酸甜适口,无异味、无霉变。
3.果粒完整,无粘连,糖分渗透均匀,无流糖、反砂现象。
4.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无较大表面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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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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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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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19300-201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蜜饯》(GB14884-2016)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16325-2005)
4.如上述标准更新或调整,以最新版本为准:上述标准未能涵盖的产品技术要求,按照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中国行业标准中的较高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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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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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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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产品保质期≤12个月。
根据产品保质期的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在下列生产日期内:
(1)保质期9个月内(含)的,在生产日期2个月内;
(2)保质期10-12个月(含)内的,在生产日期3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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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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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2种坚果+2种果干”模式。要求每袋20g总重中,坚果占比60%(2种坚果各占30%),果干占比40%(2种果干各占20%)。
要求坚果类单品种重量偏差≤±2g,果干类单品种重量偏差≤±1g,每箱净含量≥48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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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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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仁组合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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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三款组合搭配,每种组合计划使用半年,三款组合的实际用量可根据甲方的要求调整:
组合A:扁桃仁+腰果仁+蓝莓干+蔓越莓干;
组合B:腰果仁+核桃仁+蓝莓干+红提干;
组合C:扁桃仁+核桃仁+红提干+蔓越莓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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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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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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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含税单价≤1.5元/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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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
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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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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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装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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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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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或五层瓦楞牛皮纸。应保证在储运中不破损,产品不玷污、不受潮,足以抵御运输过程中的一般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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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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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供应商实际提供为准,应便于在货盘上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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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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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包含产品、批次等溯源信息的二维码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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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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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包/箱,最终以供应商供货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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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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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包装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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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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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色透明塑料袋,柔韧且不易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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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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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袋/包,24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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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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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包装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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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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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级塑料包装,采用消光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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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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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含量20g/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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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和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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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包含产品、批次等溯源信息的二维码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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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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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小包装采用干湿分离设计。产品开封前,内部中缝闭合,将包装袋一分为二,一半装有坚果(坚果区),另一半装有果干(果干区),以减少两类原料水分含量不同对口感的影响。坚果区内放脱氧剂(脱氧剂长、宽均需≥35mm),以确保坚果酥脆、果干温润。产品开封后,内部中缝可分离,使坚果区与果干区互通,两类原料可混合食用。
此外,脱氧剂颜色建议以白色、灰色等浅颜色为主,要求区别于果仁颜色,防止误食。并在包装上印刷:内有脱氧剂,请勿食用等字样。
2.产品小包装需加印国航标志,标准图参见《中国国际股份公司视觉形象识别系统》
3.产品小包装图案设计由甲方使用单位提出设计理念,由乙方进行具体设计、排版、校对等相关工作,并按甲方使用单位意见进行调整,由甲方使用单位最终确认。包装袋的颜色、图案等可依据甲方使用单位要求定期进行设计及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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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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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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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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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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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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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在每一交货地点首批供货时需提交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省级(含)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复印件。
2.常规供货时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该批产品出厂检测报告的复印件。
3.依据合同规定的产品标准进行抽检,产品质量、包装、数量等需符合合同及订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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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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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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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含首都机场、大兴机场)、成都(天府机场、双流机场)、上海(浦东机场、虹桥机场)、杭州、重庆、天津、呼和浩特、武汉、贵阳、西安、温州、广州、乌鲁木齐等地,具体交货地址以国航订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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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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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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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订单交货周期为:北京不超过1天;除北京、乌鲁木齐外其他地点不超过5天;乌鲁木齐不超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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