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13 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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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区部分生产设备年度维保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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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翼公司(北京航食)西区部分生产设备年度维保服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 一、项目内容: | |||||||||||||||||||||||||
| (一)项目名称:西区部分生产设备年度维保服务项目 | |||||||||||||||||||||||||
| (二)项目编号:CGXM-CAIC-E-202600117 | |||||||||||||||||||||||||
|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市辖区·顺义区 | |||||||||||||||||||||||||
| (五)项目需求: | |||||||||||||||||||||||||
西区部分生产设备年度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1、响应方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与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若无法同时满足前述资质,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另附。 3、承包方式:清包。 4、报价人所列各单项价格应为包含各项税费的综合单价,各项工作工完场清,相关费用含在综合单价中。表中所列各项工作应包含与之相关的辅助工作,相关工作量和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5、合同期限:3年。 6、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如高低压电工、高空作业等操作证件) 7、承包人自行解决维修维护人员的食宿,夜间值班人员临时休息场所由采购人提供。 8.人员要求:为保障维保及时性和质量,中选单位需安排不少于2名专业技术维修人员进行驻场服务,具体人员数量应能满足维保工作按时完成和质量达标的程度。遇有突发故障和复杂故障需要增派人员的,应在2小时内到达。 9. 说明:维保所涉及物料、零部件等由北京航食提供,维修工具由中选单位自备;日常保养工作需满足本表中所列明的要求,还需要满足北京航食综保部作业指导书内对设备维保巡检的要求,遇有设备故障时也应由中选单位负责进行维修工作。无法按时到达或无法按时采取有效措施的,北京航食有权另行安排其它单位进行处理,所需费用作为罚款,由承包人承担。 10.结款方式:按3个月为一期,和实际确认的当期费用进行支付,即每期工作完成后按照北京航食财务支出相关规定进行付款。承包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1.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20万元/年人民币(含税)。各承包人各自核算年度费用总价,但需要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费用测算明细,价格应为包含各项税费的综合价格。 12.维保工作应符合各项国家级质量验收标准、符合我公司卫生控制标准、符合我公司的实际使用要求等,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北京航食综保部设备维保相关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和标准。 13.中选方应当按照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标准按时完成维保工作,并做好维护保养和故障维修记录。 1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维保范围内设备,收到甲方及外部有效投诉,按照轻微、一般和严重的等级,分别进行300元、600元和1200元/次的处罚,并且按照轻微、一般和严重的等级,在月度考核中对乙方的评价分别扣除3分、5分和10分/次。 15、如发生乙方人员偷吃、偷拿甲方物品现象时,可要求乙方更换当事人,除按安全责任书规定处罚外,甲方扣除对乙方当月服务费0.5%的处罚。并在月度考核中对乙方的评价扣除5分/次。 16、因乙方责任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因甲方责任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比例的责任。 17、每月考评得80分(含)以上为合格。每月考评得80分(不含)以下时,甲方需按照如下比例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当得分介于76至80分(含76分)时,每低于合格分数一分扣除当月服务费1%;当得分介于71至76分(含71分)时,每低于合格分数一分扣除当月服务费2%;当得分低于70分(含)时,每低于合格分数一分扣除当月服务费3%。 18、由乙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乙方除赔付规定的损失外,甲方有权追加对乙方的投诉,月投诉超过15次甲方有权提前两个月解除本年度合同。 1)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或响应可按投诉处理; 2)内、外审及相关单位的检查每一不合格项按投诉处理;(注:内审特指甲方内部的质量监控;外审特指针对甲方质量标准认证的审核。) 3)对同一问题提出三次以上,整改未达到预期效果按投诉处理; 4)出现运行问题,未影响生产而造成经济损失的; 5)出现运行问题,影响生产同时造成经济损失的; 6)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正常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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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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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要求: |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1月13日至2026年01月19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询价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至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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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 (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询价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 七、询价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内容参与本项目询价工作,具体询价流程详见询价文件。 |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 九、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中翼公司(北京航食) | |||||||||||||||||||||||||
| 联系人:高杨 | |||||||||||||||||||||||||
| 联系人电话:010-56936834 | |||||||||||||||||||||||||
| 联系人电子邮箱:yang.gao@bacl.com.cn |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