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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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飞行公寓、办公区、电话中心及天府货站电梯维保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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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中航建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航飞行公寓、办公区、电话中心及天府货站电梯维保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 一、项目内容: | |||||||||||||||||||||||||||||
| (一)项目名称:国航飞行公寓、办公区、电话中心及天府货站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 |||||||||||||||||||||||||||||
| (二)项目编号:CGXM-CCAD-E-202607527 | |||||||||||||||||||||||||||||
|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 (四)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 |||||||||||||||||||||||||||||
| (五)项目需求: | |||||||||||||||||||||||||||||
1.功能目标:为确保各区域内电梯的正常运行。 2.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T7008-2023》《TSG T7007-2022电梯型式试验规则》《电梯维修保养规范DB51/T2239-2016》等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电梯厂家制定的维护规程、电梯使用手册(使用说明书))。 (2)委派的维保服务人员须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作业项目代号为:T)》,提供电梯维保服务,负责电梯的巡检、故障抢修、困人解救、运行保障等工作。 (3)维修保养服务单位负责协调开展电梯相关年检工作,并最终获得电梯年检合格报告,相关费用由维修保养服务单位负责。 (4)维修保养方式:半包形式,本采购范围内项目的电梯设备/部件故障需维修(更换)的,单个设备/部件的材料费不含税价格在RMB1000元(含)以下的,由服务单位免费更换。 3.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维保服务内容详见附件清单。 (2)为确保电梯设备维护质量,发现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处理,每次安排2名固定专业技术人员对系统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项目负责人(维保监督)至少每月一次到项目回访,核实维保人员工作实施情况。 (3)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最新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维修,维护、保养、维修后的设备需符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要求。服务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润滑油和清洁材料。 (4)例行保养:应答人保证保养的电梯设备的安全正常使用,根据合同约定的保养频率检查、清洁、调整、润滑、维护设备的各类部件。具体的保养内容按照服务单位的服务管理系统制定的任务清单实施保养及结合本项目电梯设备的配置执行;服务单位提供的保养任务清单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电梯厂家制定的维护规程、电梯使用手册(使用说明书)。 (5)保养时间:周一至周五的17:00至次日的06:00时及周六、周日全天,此期间的保养工作应保证能正常使用的电梯满足客户使用需求。 (6)发生电梯困人事件时,服务单位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救援。 (7)服务单位须提供不少于两个应急报修电话号码,服务单位应于收到报修通知后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间内对我方发出的抢修要求进行响应,并派人到达现场处理。 (8)服务单位每月向我方提交上月维保记录单,并汇总保养设备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故障情况,形成电梯运行书面报告交我方存档。 (9)对于我方报修的电梯故障,当日不能维修完毕恢复其正常使用的,服务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我方,说明原因及预计恢复时间,单台电梯相同故障原因导致停梯每月累计最长时间不得超过3个自然日。 (10)服务单位根据我方需求指导我方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设备、提供安排相关电梯的基本技术、基本故障处理以及相关电梯管理的培训,并向我方提供电/扶梯安全使用资料。每季度对我方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操作培训及应急事故处理培训,培训记录交我方备案。 (11)服务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最新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每年按照有关电梯安全标准检测所有设备的安全,积极协调推进电梯相关部件年检工作,并最终取得年检合格报告。 (12)当有重大活动或有重要人员或重要参观团来访,接到我方通知时,服务单位人员应提前对要使用的电梯进行安全方面的检测和确认,并可根据我方的要求在活动期间派专人对电梯进行现场监护。 (13)服务单位须指派持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作业项目代号为:T)》的技术人员,为天府机场货站提供电梯运行保障服务,负责电梯的日常巡视、故障抢修、困人解救、运行保障等工作。 (14)服务单位更换或修理的设备/部件须为电梯厂家原厂生产。 4.交付或实施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机场路常乐一段32号、成都市双流区机场东四路11号、成都市双流区机场北三路3号、成都市双流区黄水镇燕杨路500号、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骏业大道5号。 5.验收标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T7008-2023》《TSG T7007-2022电梯型式试验规则》《电梯维修保养规范DB51/T2239-2016》等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电梯厂家制定的维护规程、电梯使用手册(使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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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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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要求: |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3月11日至2026年03月17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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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 九、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四川中航建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联系人:贾耀辉 | |||||||||||||||||||||||||||||
| 联系人电话:028-85351212 | |||||||||||||||||||||||||||||
| 联系人电子邮箱:728968352@qq.com |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 十、其他 | |||||||||||||||||||||||||||||
(一)报名材料须逐页加盖公章(鲜章),并按顺序完整提供,报名材料须扫描为PDF格式文件。 (二)报名材料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中的所有材料须统一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在对应报名材料序号进行上传,不接受以图片或其他格式文件方式上传的报名材料。
(三)采购人将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判断,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确保齐全、真实、清晰,否则会对报名供应商的资格审核产生负面影响,将可能导致报名无效,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采购人不对报名结果和评审结果另行解释。
(四)需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请在填写“在此单位注册”栏时,选择“中国航空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五)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六)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黑名单供应商界定及处理措施详见公告附件。
(七)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项目联系人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质疑联系渠道。
(八)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