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2 14:07:33
浏览次
关于长春航空货代进港提取及领单业务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
| 民航快递有限责任公司现就长春航空货代进港提取及领单业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 一、项目名称:长春航空货代进港提取及领单业务项目 | |
| 二、项目地点:吉林省 |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主要采购内容包括:第一,民航快递长春营业部进港提取业务,依据2025年货量预估,一年进港500票,重量113000公斤;第二,需可直接从航司领取舱单并办理订舱业务,涵盖山航、春秋航、青岛航、厦门航空、川航、成都航及华夏航空,并具备上述航司核心航线包仓代理权的专业航空货代服务。 |
|
|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其他 |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 供应商名称:长春市虎跃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 |
| 六、公示说明 | |
| 公示期:2026年03月12日至2026年03月16日23时59分 |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 七、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程娟 | |
| 联系人电话:18010225860 | |
| 联系人邮箱:chengjuan@cae.con.cn | |
| 八、发布媒介 | |
|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民航快递官网(www.cae.com.cn)和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