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4 00:00:00
浏览次
|
关于建开公司客用杂品联合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
|||||||||||||||||||||||||
| 北京中航泊悦酒店建开公司客用杂品联合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 一、项目内容: | |||||||||||||||||||||||||
| (一)项目名称:建开公司客用杂品联合采购项目 | |||||||||||||||||||||||||
| (二)项目编号:CGXM-CCAD-E-202608763 | |||||||||||||||||||||||||
|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 (五)项目需求: | |||||||||||||||||||||||||
|
1.采购范围:适用于酒店、公寓、大厦在对客服务过程中所需的客用物资,涵盖但不限于客房及会议客用品、一次性耗品、清洁用品、地垫地毯等杂项类客用物资(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2.供货要求: 1)供应商应无条件承诺保障配送时效,不设置最低起送量,需按照采购方订单所指定的时间,将订单项下的商品运送至采购方指定的仓库,并依据采购方的要求将货物卸载至指定仓库,整齐且安全地堆放于采购方或其指定的受领商品的指定垫板之上。 2)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需具备有效的质量检验证明材料、质量合格证明以及商标使用权证明,同时要确保商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在实施客用品配送时,供应商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包装。包装内须附有出厂合格证,清晰标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以及产品保质期,并执行国家“三包”规定。 3)对于有保质期的商品,供应商应保证交付的商品处于保质期内,且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全部保质期的二分之一;若商品为进口商品,剩余保质期同样不得低于全部保质期的二分之一。 4)供应商承诺为采购方免费提供大厦内所有客用品配套产品、机器设备维修所涉及的人工、辅助材料以及价值2000元以内(含)的维修配件。对于超出2000元的配件,按成本价格收取费用。当维修超出供应商的维修能力时,在维修期间,供应商需负责在5日内调配同功能设备备品供采购方免费使用。 5)供应商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货品符合环境要求。若因采购方存储时间过长,导致货物过期或剩余有效期无法满足采购方的使用需求,供应商应负责免费更换为最新生产日期的同品,不受时间和合同期的限制。 6)供应商首次供货时需预留货品底样,随时满足采购方的检测要求。所有货物品牌须经采购方确认后方可供货使用。到货后,采购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并依据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结果判定到货产品是否合格,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检测不合格,供应商需无条件承担一切责任。 7)供应商应为采购方免费提供2台立式擦鞋机(配备自动感应鞋油机)。 8)供应商应为采购方免费提供国航世纪大厦扶梯口地垫3块。其中,扶梯上行防尘地垫1块,材料成分为底背橡胶防滑、聚乙烯,绒高10mm,规格为310cm×152cm,边沿1.5cm,色号为灰色,中间热压印“中英文:国航世纪大厦服务中心”白色字体;扶梯下行防尘地垫2块,材料成分为底背橡胶防滑、聚乙烯,绒高10mm,规格为310cm×122cm,边沿1.5cm,色号为灰色,中间热压印“中英文:国航世纪大厦服务中心”白色字体。 9)供应商应为采购方免费提供库房专用防潮9角塑料托板30个。 3. 验收标准: 1)数量验收:以采购人的采购订单及送货单为依据,进行现场清点核对。若商品存在不符情况,双方需在验收记录中列明并签字,以此作为依据。在供应商送货验收过程中,若验收可能导致货物出现少量损耗,该损耗由供应商负责补齐。 2)质量验收:对照采购清单中关于品牌、规格、材质等方面的要求逐一进行查验。若随货资料不全、商品外观破损或质量不符合标准,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无条件进行补货。 3)保质期验收:现场核查商品的保质期,对于未达到剩余保质期要求的商品,采购人可直接拒收。 4.应急保障: 1)供应商应维持合理的常用客杂品库存水平,以应对采购人可能出现的突发性补货需求(如客流量激增或物资损耗等情况)。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须在4小时内作出响应,确保北京市内供货网点能够在24小时内完成送货,以满足采购人的运营需求。 四、配送地点: 1.北京中航泊悦酒店: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6号 2.大兴飞行公寓空勤餐厅: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天兴六街与苑景西路西二路交叉口国航公寓 3.空勤公寓: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5号国航大学东门 4.天衢公寓: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路10号国航天衢空勤公寓 5.逸航公寓: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地区十中路2号国航飞训公寓西门 6.国航世纪大厦: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40号 (注:交货地点及收货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地址,甲方新增项目,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乙方按照本次谈判结果及服务合同约定与甲方开展新增项目服务)。 需求明细详见附件 |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
|||||||||||||||||||||||||
| 三、报名要求: |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3月30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 (三)报名材料 | |||||||||||||||||||||||||
|
|||||||||||||||||||||||||
|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 | |||||||||||||||||||||||||
| 九、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北京中航泊悦酒店 | |||||||||||||||||||||||||
| 联系人:唐美钰 | |||||||||||||||||||||||||
| 联系人电话:010-64689999 | |||||||||||||||||||||||||
| 联系人电子邮箱:bjbyc.purchasing.manager@airchinaboyue.com |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