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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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营业部泉州区域行政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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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厦门营业部泉州区域行政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 一、项目名称:厦门营业部泉州区域行政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 |
| 二、项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 |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1、功能目标:为公司泉州区域车辆提供车用燃油(包括汽油、柴油)加油服务。 2、需执行的标准规范:所提供的车用燃油(0#柴油、92#汽油、95#汽油)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其中车用汽油需满足GB17930等标准,车用柴油需满足GB19147等标准。供应商应确保油品从正规渠道采购,不得掺杂使假或销售不合格产品。 3、采购产品具体要求:(1)所提供油品标号、质量符合车辆使用要求;(2)油价:根据福建省发改委定价调整;(3)税率:与国家增值税税率保持一致;(4)付款进度:按月度付款,次月支付。 4、技术需求/服务标准:(1)油品质量标准需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加油设备技术要求、安全技术要求需按照国家或行业规定执行;(2)加油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加油服务及加油操作需按照规范开展;(3)加油站配备的计量器具应经过法定计量检定合规,确保计量准确,油品质量合规,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4)应制定灭火预案和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能够按照相关规范开展应急处置;(5)加油服务时间比较灵活,满足24小时随时加油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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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独购 |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 供应商名称: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加油站 | |
| 六、公示说明 | |
| 公示期:2026年04月09日至2026年04月13日23时59分 |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 七、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施鹭峰 | |
| 联系人电话:18663911180 | |
| 联系人邮箱:lirongming@airchinacargo.com | |
| 八、发布媒介 | |
|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和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