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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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拿大航空货机航务服务分包协议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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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加拿大航空货机航务服务分包协议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 一、项目内容: | |||||||||||||||
| (一)项目名称:加拿大航空货机航务服务分包协议采购项目 | |||||||||||||||
| (二)项目编号:CGXM-ACC-E-202611629 | |||||||||||||||
|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 (五)项目需求: | |||||||||||||||
1.按照国际航协2013版标准地面服务协议(Standard Ground Handling Agreement,以下简称“SGHA”)中的服务内容为北京货站客户航加拿大航空公司(以下简称“加航”)的货机航班提供航务服务保障工作。 2.服务需求 供应商需为加航的B767F、B777F货机提供如下航务服务: a. 航班到达时迎接并与机组联络 b. 核实运营信息的发送 c. 打印所有OLI/LI、简报包,并执行远程结载 d. 使用承运方代号或双签字程序编制、发送、接收和处理提供航务服务相关的所有电报并将电报内容通知承运方代表 e. 将职责区域内已知的任何影响航班飞行计划的情况以及可向飞机提供的设施告示承运方 f. 在约定的机场设施向航空器交付航班运营文件,并在适用时获取机长签名 上述服务内容部分参考了2013版国际航协标准地面服务协议(SGHA)附件A的下列条款: 1.3.6,1.3.8,4.2.2(a)(b),4.3.1,4.3.3(a)(b)(1) 服务要求: 1.配合北京货站完成加航货机航班过站保障,确保航班安全、准时运行。 2.配合北京货站接受加航的航站审计。 服务标准: 1.人员要求 提供服务人员均应接受由持有签派资格证的专业人员进行的培训与实操训练,并通过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素养考核。供应商能够提供考核记录。 2.服务标准 a.供应商应根据加航提供的手册、文件、服务标准以及有关的指示来提供一切技术方面的服务。如果得不到加航的这种指示,供应商将依据自己的标准做法和程序来提供服务。一些与飞行安全有关的服务,应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的有关规定,以及国际航空运输方面的规则、规定和程序来提供。 b.供应商将根据其通常所遵循的标准做法和程序来提供其他的服务项目。只要与国家、中国民用航空局及其他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规定、文件不相冲突,供应商应满足加航提出的合理要求。 c.供应商同意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确保向加航提供的服务不低于供应商在同一服务地点向其他航空公司提供服务的水平,或供应商通常所具有的服务水平。 其他事项: 1.业务实施地点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2.服务费以供应商实际操作航班量进行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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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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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要求: |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4月17日至2026年04月23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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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 九、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付丽颖 | |||||||||||||||
| 联系人电话:02224901584 | |||||||||||||||
| 联系人电子邮箱:fuliying@airchinacargo.com |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