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17 10: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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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区域智慧客舱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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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浙江区域智慧客舱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 一、项目名称:浙江区域智慧客舱采购项目 | |
| 二、项目地点:浙江省 |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 一、浙江分公司智慧客舱二期项目 1、功能目标:与现有“智慧客舱”平台底座互联互通,实现全国航一体化运行,避免重复投资和信息孤岛,发挥协同效应。在一期基础上,进一步打通业务断点,优化用户体验,强化安全管理,扩展智能功能,推动浙江分公司客舱向全面智能化、协同化、精细化迈进。 2、拟采购的设备为人脸识别酒精测试一体机。 3、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优化系统功能项目 准备桌精细化分配:增加系统权限设置,实现准备桌个性化分配,解决目前准备桌不支持人工分配问题(如杭京精品航线固定准备桌、乘机乘务组准备桌、温州客舱乘务组准备桌等)。 乘务组航班发车时间提醒:在“签到信息智能推送”模块中增加“准备会结束前自动提醒功能”,在结束前5分钟推送至乘务长国航之翼APP。与调度智慧客舱管理后台联动,提醒乘务组准时发车不影响运行。完善发车时间管理,避免乘务组准备会超时,降低发车延误影响航班运行的风险,减少高峰时段准备桌资源使用紧张的情况。 乘务员身体健康确认电子化:在“国航之翼3.0-智慧客舱板块”中增加“电子健康确认模块”,乘务长航前核实组员健康后一键提交电子记录,系统自动存档,同步推送确认结果至乘务员界面。 (2)增加硬件设施项目 乘务员航前酒精测试联网功能:增加酒精测试硬件设施,与签到设备相连。在乘务员人脸识别签到的同时,完成酒精测试,关联签到记录并录入系统。乘务员酒精测试出现问题时,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或国航之翼3.0通知至相应层级的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工作。 调度值班电话智能群呼功能:在航班大面积调整且需要值班调度员大范围通知的情况下,使用一键群呼通知,由智能语音系统电话通知乘务员航班信息(乘务员获得信息无先后顺序)。乘务员可通过电话和国航之翼3.0同步获得相关信息。通知乘务员的语音内容,可通过自定义模板提前设定,导入航班和人员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由AI将文字转成语音播报通知。可通过管理系统后台确认乘务员是否获得信息。 4、验收标准:满足浙江分公司智慧客舱二期全部需求。 5、建议合同期限:验收合格至质保期结束。 二、温州分公司智慧客舱项目 1、功能目标:为进一步提升乘务员使用体验,减轻一线工作负担,通过系统功能优化与流程再造,全面实现无接触操作、电子化管理和数据实时互通,加强杭州与温州两地客舱智能化协同建设,实现全国航一体化运行,避免重复投资、信息孤岛问题,发挥协同效应,切实有效地提升运行效率与管理精细化水平。 2、拟采购的设备包括测温人脸识别设备立柱式、信息终端(55寸)、生产调度智能通信设备。 3、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生产签到模块 通过面部识别,后台匹配生产任务,由系统完成签到。系统建设时打通生产、准备、员工个人设备,形成完整的业务链条,实现温州客舱服务部与浙江客舱服务部同步签到、打通数据。 (2)生产调度语音录播设备模块 通过程序分流咨询、求助电话,客舱员工原则上只拨打一个服务电话,即可通过实际业务需求分流至相关部门。 通过视频监控(全景监控生产调度室)、电话录音完善生产信息留存管理。 (3)中心机房应用服务器和人脸服务器时钟校准 增加NTP校时设备,以卫星信号为标准,实时更新最新时间至服务器,确保乘务员签到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中心机房应用服务器基础模块包含平台帐号和权限管控基础性系统、多终端跨平台访问、各用户功能及权限、基础数据生成和录入功能等相关智能控制系统。 4、验收标准:满足温州分公司实际的智慧客舱系统集成服务与功能。 5、建议合同期限:验收合格至质保期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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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其他 |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 供应商名称:昆仑建安智能化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 |
| 六、公示说明 | |
| 公示期:2026年04月17日至2026年04月20日23时59分 |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 七、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方旎君 | |
| 联系人电话:0571-86663673 | |
| 联系人邮箱:331865298@qq.com | |
| 八、发布媒介 | |
|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和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