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11 08: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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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中宇-进口蔬菜加工机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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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翼公司(北京航食)浙江中宇-进口蔬菜加工机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 一、项目内容: | |||||||||||||||||||||
| (一)项目名称:浙江中宇-进口蔬菜加工机项目 | |||||||||||||||||||||
| (二)项目编号:CGXM-CAIC-A-202614808 | |||||||||||||||||||||
| (三)资金来源:自筹 | |||||||||||||||||||||
| (四)项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 |||||||||||||||||||||
| (五)项目需求: | |||||||||||||||||||||
一、项目需求 1. 供应商需提供包括进口蔬菜加工机及配件和售后维护服务。(详见附件) 2.合同签署方式及合同期限: 2.1 合同签署方式:采用固定总价模式 2.2 合同期限:一年 3.付款方式:对公转账 4.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5.项目地点:浙江中宇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6.验收标准: (1)供应商在发货之前,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产品符合《产品采购订单》规定的质量合格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给采购单位验收的组成部分,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最终确认。 (2)在《产品采购订单》最终验收前的实施过程中,货物的安全等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 (3)供应商须提供符合《产品采购订单》要求的全新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订单不符,采购单位有权拒收或者更换。货物进场后,货物由供应商保管并安装调试完毕,在货物验收并交付使用人后,若因使用人管理不善或安全设施原因造成货物(包括整体、部件、零配件)丢失、被盗、更换等,供应商不负任何责任。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或部件等,采购方保留向供应商提出索赔的权利。 (5)采购方有权派出技术专家对货物的制造过程进行抽查或监造,以及参与货物的性能检验,供应商有义务提供方便和配合。 (6)所有货物安装调试结束后,供应商递交验收申请,最终验收时间由采购方安排。安装调试和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产品缺破损,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免费补发或者更换;由于货物本身问题造成某些技术指标达不到采购文件或者响应文件响应指标的,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整改、退货或赔偿损失,并保留进一步的追诉权利,同时采购方有权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货物进行不超过总数量3%的破坏性的抽样检测,如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结论为合格的,检测费用由采购方支付,但检测报告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支付。因破坏性检测造成货物数量的缺损,供应商负责免费补齐。 (7)验收时提供的技术资料 ①产品证明书;
②提供产品的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
③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7.售后服务: (一)保修期 ①整机免费保修期不低于1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应时间与服务支持 ①热线支持:提供7×24小时免费技术支持热线,30分钟内响应。 (三)现场响应: ①一般性问题:提供远程在线指导解决。 ②无法远程解决的故障: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工程师携带备件抵达现场。 ③重大故障(导致设备完全停机):3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24小时内修复或提供备用机。 (四)定期维护:保修期内每季度提供1次免费的预防性巡检和维护保养。 8.产品须满足的标准规范: (一)电器安全 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30 《厨房机械的特殊要求》 (二)食品安全 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相关的食品接触材料具体标准(如GB 4806.9 不锈钢) (三)性能与商用要求 鲜切蔬菜加工机械 技术规范(JB/T 13265-2017) (四)EMC电磁兼容 GB 4343.1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五、供应商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2. 针对“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 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这一项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工程、设备、服务类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的性质提供本项目对应的行业资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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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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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要求: |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至2026年05月15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询价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至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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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 |||||||||||||||||||||
| 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 七、询价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内容参与本项目询价工作,具体询价流程详见询价文件。 |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 九、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中翼公司(北京航食) | |||||||||||||||||||||
| 联系人:顾迪 | |||||||||||||||||||||
| 联系人电话:057186663926 | |||||||||||||||||||||
| 联系人电子邮箱:gudi@zjzyaccl.com |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 十、其他 | |||||||||||||||||||||
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需每页加盖公章。 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