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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货站冷库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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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货站冷库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货站事业部北京货站冷库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北京货站冷库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ACC-E-202615859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1 项目概述

1.1 项目名称:北京货站冷库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1.2 建设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路 566-16 号,北京货站国际库内(首都机场控制区内) 

1.3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 750 平方米,包含恒温库(2℃~25℃)、恒温操作区(2℃~25℃)、冷藏库(2℃~8℃)、冷冻库(-15℃~-25℃)及穿堂、设备间等辅助区域 

1.4 投资估算:建安工程费约 600 万元

1.5 工期要求:总工期约 5 个月(自开工至竣工验收)

2 监理服务范围

本监理服务涵盖冷库建设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

2.1 土建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保温围护系统(聚氨酯夹芯板 / 喷涂)、地坪防冻胀处理等

2.2 制冷系统工程:制冷机组、蒸发器、冷凝器、管道系统、制冷剂充注、压力试验、安装调试等

2.3 电气与控制工程:配电系统、照明、温湿度监控、自动化控制系统(PLC/DDC)、报警联动等 

2.4 保温及气密工程:库板安装、密封胶施工、气密性测试

2.5 给排水:冲霜水排水、冷凝水排水等

2.6 保温材料检测:负责主要保温材料取样及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送检,并取得合格报告;检测费用由监理方承担

3 监理服务内容

3.1 施工准备阶段

3.1.1 审查施工图纸及冷库主要设备清单深化设计 

3.1.2 审核施工单位资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制冷管道焊接方案、保温施工方案等)

3.1.3 复核测量放线、进场材料验收(重点为保温板、制冷管材、阀门等)

3.1.4 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并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理交底

3.2 施工实施阶段

3.2.1 质量控制 

3.2.2 土建阶段:重点监控地坪防冻胀层、库板基础平整度、穿墙管道预留孔密封

3.2.3 保温工程:监督聚氨酯密度、厚度、接缝处理、气密性测试

3.2.4 制冷系统:旁站管道焊接、吹扫、试压、真空干燥、制冷剂充注及热运行调试 

3.2.5 电气系统:核查温控传感器安装位置、联动逻辑测试、接地保护

3.2.6 进度控制: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对比实际进度,督促做好设备供货与安装衔接 

3.2.7 造价控制:审核工程计量、签证,提出变更优化建议 

3.2.8 安全监理:重点检查动火作业、制冷剂泄漏风险、高空作业防护 

3.2.9 合同与信息管理:整理监理日志、旁站记录、会议纪要,审核验收资料 

3.2.10 其他: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开展应开展的其他工作

3.3 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

3.3.1 组织项目预验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竣工验收 

3.3.2 组织冷库空库降温测试、满载保温性能测试 

3.3.3 审核竣工图及设备操作手册、维保记录 

3.3.4 参与政府专项验收(特种设备压力管道、消防验收等,如有)

3.3.5 保修期 3 年内跟踪制冷系统运行问题,确认质量缺陷责任

4 监理工作要求

4.1 指派的主要监理人员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4.2 监理方自行配备各阶段检验所需仪器设备 

4.3 每周提交监理周报(含质量、安全、进度照片);关键节点(库板拼装、打压试漏等)提交旁站记录

5 投标人资质要求

5.1 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5.2 拟派监理人员无在建项目,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6 其他要求

6.1 施工期间监理人员必须在场,不得无故更换 

6.2 监理人员须按建设方要求办理首都机场控制区临时通行证,并签订入库《安全协议书》

6.3 如发现保温工程或制冷系统重大隐患,监理有权下达停工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2023年-2025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等不良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六)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七)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至2026年05月28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完整报告,报告查询时间应介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货站事业部
联系人:程树立
联系人电话:022-24902936
联系人电子邮箱:chengshuli@airchinacargo.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