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23 00:00:00
浏览次
关于加拿大航空货机航务服务分包协议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
|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货站事业部现就加拿大航空货机航务服务分包协议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 一、项目名称:加拿大航空货机航务服务分包协议采购项目 | |
| 二、项目地点:北京市 |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按照国际航协2013版标准地面服务协议(Standard Ground Handling Agreement,以下简称“SGHA”)中的服务内容为北京货站客户航加拿大航空公司(以下简称“加航”)的货机航班提供航务服务保障工作。 服务需求 供应商需为加航的B767F、B777F货机提供如下航务服务: 1. 航班到达时迎接并与机组联络 2. 核实运营信息的发送 3. 打印所有OLI/LI、简报包,并执行远程结载 4. 使用承运方代号或双签字程序编制、发送、接收和处理提供航务服务相关的所有电报并将电报内容通知承运方代表 5. 将职责区域内已知的任何影响航班飞行计划的情况以及可向飞机提供的设施告示承运方 6. 在约定的机场设施向航空器交付航班运营文件,并在适用时获取机长签名 上述服务内容部分参考了2013版国际航协标准地面服务协议(SGHA)附件A的下列条款: 1.3.6,1.3.8,4.2.2(a)(b),4.3.1,4.3.3(a)(b)(1) 服务要求 (一)配合北京货站完成加航货机航班过站保障,确保航班安全、准时运行。 (二)配合北京货站接受加航的航站审计。 资质要求与服务标准 (一)资质要求 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合法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经营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所述的业务范围。 (二)人员要求 提供服务人员均应接受由持有签派资格证的专业人员进行的培训与实操训练,并通过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素养考核。供应商能够提供考核记录。 (三)服务标准 1.供应商应根据加航提供的手册、文件、服务标准以及有关的指示来提供一切技术方面的服务。如果得不到加航的这种指示,供应商将依据自己的标准做法和程序来提供服务。一些与飞行安全有关的服务,应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的有关规定,以及国际航空运输方面的规则、规定和程序来提供。 2.供应商将根据其通常所遵循的标准做法和程序来提供其他的服务项目。只要与国家、中国民用航空局及其他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规定、文件不相冲突,供应商应满足加航提出的合理要求。 3.供应商同意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确保向加航提供的服务不低于供应商在同一服务地点向其他航空公司提供服务的水平,或供应商通常所具有的服务水平。 其他事项 (一)业务实施地点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二)服务费以供应商实际操作航班量进行计费。 (三)供应商账单和结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
|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经发布两次寻源公告,公告期间仅北京领捷航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参与本项目。 |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 供应商名称:北京领捷航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 六、公示说明 | |
| 公示期:2026年05月23日至2026年05月25日23时59分 |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 七、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付丽颖 | |
| 联系人电话:022-24901584 | |
| 联系人邮箱:fuliying@airchinacargo.com | |
| 八、发布媒介 | |
|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和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