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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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成都营业部双流机场活动区运行车辆车载定位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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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2026年成都营业部双流机场活动区运行车辆车载定位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 一、项目名称:2026年成都营业部双流机场活动区运行车辆车载定位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
|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 1.功能目标:根据《关于双流机场活动区运行车辆加装及改造车载定位设备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已办理车辆准入均需安装符合相关要求的定位设备,并纳入双流机场车辆人员管控系统统一管理。 2.需执行的标准规范:符合附件《双流机场加装车载定位终端参数和技术要求》的相关要求。 3.采购产品具体要求:将成都双流机场机坪管委会要求的车载定位终端、车载视频行驶监控及驾驶行为分析设备、网络通讯设备等相关产品及软件安装到国货航西南大区成都营业部现有的6辆内场通勤车辆以及未来新增的内场通勤车辆,并按照成都双流机坪管委会相关要求将数据信息接入其车辆人员管控系统。 4.交付或实施时间:2026-06-30之前;交付或实施地点:成都。 5.技术需求/服务标准:1)定位数据与视频数据能够与国货航成都货站现有VPT500所在的车辆监控平台进行数据互通(须提供应用案例),并能够完成与成都双流国际机场管理系统对接实时共享车载定位数据;2)所有数据传输均不能使用互联网,均需要使用专线点对点传输,需完成平台软件与双流机场、空管1.8G专网、国航内网间的专线链路调试;3)可支持空管1.8G无线专网进行视频实时传输,具备后台系统实时远程查看、调取视频功能;4)需提供所有软件系统及相关硬件设备的安装、拆装、调试、培训、上线、转维等相关工作的集成服务;5)确保提供高标准制作工艺、高可靠性、高可用性、高可维护性的设备整机及配件,配件包括但不限于机箱、主板、摄像头、存储卡等,应保证产品完整性;6)质保期内供应商须提供国家法律规定的三包服务(包退、包换、包修),保证所有设备在质保期内更换的任何零配件,均是原厂家提供的、未使用的和未经修复的;7)若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且24小时(含)内无法通过更换配件恢复,供应商需在24小时(含)内提供备机服务,备机配置不得低于故障设备配置;8)需提供培训服务,以保证使用相关人员能熟练操作各个设备及后台软件。供应商还应免费提供相应的现场指导服务(免费提供);9)在接到订单之日起于5个日历日内将货物送达指定的地点,并按照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整体实施等全部工作;10)可提供7*24小时响应及成都市内24小时上门保修服务,同时明确双方权责、产品权属及违约责任。 6.验收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并把数据接到双流机场车辆人员管控系统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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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其他 |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 供应商名称:智能航空系统有限公司 | |
| 六、公示说明 | |
| 公示期:2026年05月26日至2026年05月28日23时59分 |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 七、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于治 | |
| 联系人电话:028-85703986 | |
| 联系人邮箱:yuzhi@airchinacargo.com | |
| 八、发布媒介 | |
|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