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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分公司大屏信息发布系统维护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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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大屏信息发布系统维护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重庆分公司大屏信息发布系统维护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PUR-E-202616809 |
|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四)项目地点:重庆市 |
| (五)项目需求: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含以下两部分:
(1)信息发布系统软件维护:信息播放系统、航班动态显示系统的管理软件等相关软件的维护工作,包含巡检、故障处理和技术支持服务等;
(2)信息发布系统硬件维护:18套GDXY-163播放控制机和航班动态显示系统的11套航显设备(含11台信息显示控制主机、11台工业液晶显示设备)的全部硬件维护工作,包含巡检、故障处理、技术支持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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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一)供应商应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文件。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四)具有支撑合同/项目履约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及相应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 (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经营异常记录。 |
| (六)不存在中航集团受限行为(不良行为、禁止交易、绩效淘汰),且未在处理期和处罚范围内。 |
| (七)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法人(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分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集团)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单位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
| (八)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
| (九)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项目全过程中登陆,报名、下载/递交相关文件等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取消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采购人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
| (十)供应商应保证所采用的技术方法、提供的产品软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 |
| (十一)供应商须在重庆具备稳定的服务团队,能够提供及时、高效的本地化技术支撑与售后服务。 |
| (十二)2023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截止时间,供应商须至少具备1个(含)5万元以上的工控机或显示屏维护服务案例。 |
| (十三)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
| (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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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6月01日至2026年06月05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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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材料 |
|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7.提供所采用的技术方法、提供的产品软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的承诺函,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前述保证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确保采购人免于遭受一切损失。 |
| 8.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截图。 |
| 9.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如不能提供,请提供近三个自然年(连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附加说明) |
| 10.提供自本公告发布日六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税务机关或代缴机构出具的完税凭证)复印件。(如存在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 |
| 11.提供自本公告发布日六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如存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 |
| 12.在重庆具备稳定的服务团队,能够提供及时、高效的本地化技术支撑与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租房证明、专业工程师简历或社保证明等。) |
| 13.2023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截止时间,提供至少1个(含)5万元以上工控机或显示屏的维护服务案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封面、双方当事人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金额、双方签字盖章页其他等关键内容,并对公告要求的关键内容进行标记,原件备查。) |
| 14.有效期内的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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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人电话:010-61466512 |
| 联系人电子邮箱:liuxiangyu_2023@airchina.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1.供应商对所递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承担完全责任。一经查实存在虚假、伪造或变造等情形,将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2.近三年指(一)本年度已过半年时,含本年往前推及两个自然年;(二)本年度未过半年时,不含本年往前推及三个自然年;(三)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按公司成立至今计算;
3.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若材料内容较多可加盖骑缝章,报名审核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4.所有报名材料须整理成PDF文件,并按报名材料序号进行标注(如: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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