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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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分公司机场残损航空器搬移服务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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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温州分公司机场残损航空器搬移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 一、项目名称:温州分公司机场残损航空器搬移服务采购项目 | |
| 二、项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 一、功能目标:为保证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发生航空器突发事故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可规范、及时实施残损航空器搬移工作,恢复温州龙湾国际机场正常运营秩序。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运输机场残损航空器搬移管理办法》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服务方为承运方的残损航空器搬移工作提供配合或受委托实施搬移服务,包括:协助承运方制定残损航空器搬移技术方案,组织残损航空器搬移工作实施,协调空管、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方获得支持,提供搬移所需的人员和设备。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服务方组织残损航空器搬移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残损航空器搬移预案、组织制定搬移实施方案,协调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协调地方政府以及应急救援单位的支持,提供搬移所需的人员、设备。 2、服务方应在实施搬移前,按照搬移预案、搬移协议和现场情况等及时组织承运方及有关单位制定搬移实施方案,并做好设备、人员调配工作。 3、服务方应具备与其搬移能力相适应的搬移设备并保证其持续有效状态。 4、服务方应有足够经过训练的操作人员使用搬移设备,并定期组织搬移培训与演练。 5、服务方应在航空器突发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将所需的自有搬移设备运抵现场,其他设备应在航空器实际搬移前运抵。 6、服务方应在搬移现场保留足够的消防和救护力量,以备应付突发情况。 7、服务方在实施搬移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尽量避免造成航空器二次损伤。 五、验收标准:按照《运输机场残损航空器搬移管理办法》执行,发生事故后能迅速有效地将残损航空器搬移,以避免残损航空器的二次损害。 六、其他:建议合同期限三年,合同等级为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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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独购 |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 供应商名称: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
| 六、公示说明 | |
| 公示期:2026年06月01日至2026年06月03日23时59分 |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 七、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方女士 | |
| 联系人电话:0571-86663673 | |
| 联系人邮箱:caigou328@163.com | |
| 八、发布媒介 | |
|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和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