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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虹桥T2航站楼国航V3和V8休息室餐饮服务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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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虹桥T2航站楼国航V3和V8休息室餐饮服务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虹桥T2航站楼国航V3和V8休息室餐饮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虹桥T2航站楼国航V3和V8休息室餐饮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上海市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一、功能目标:

为上海虹桥机场T2航站楼国内V3、V8休息室的高端旅客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休息室餐饮标准需达到或高于《自营休息室餐饮标准》要求。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一)餐饮供应品种需求

上海虹桥机场T2航站楼V3和V8休息室根据自营休息室类别及等级划分属一类B级休息室,供应商所提供餐饮内容应满足《自营休息室餐饮标准》。

(二)休息室餐饮调换周期需求

休息室所供菜品根据国航需求定期更换,每季度至少提供6套餐谱,每套餐谱菜品不可重复,每周更替使用。每相邻两个季度的餐谱菜品种类应至少更换50%。

(三)餐饮呈现与服务需求

供应商应根据《自营休息室餐饮标准》3.2“自营休息室餐饮呈现标准”,为国航休息室提供餐饮服务,具体需求如下:

1.餐前做好准备,保证供餐区域整洁美观,波菲炉等提前预热,餐区摆放供餐时间标牌,餐具应符合卫生要求,餐饮及餐具的摆放符合呈现标准要求。

2.餐间服务方面,供餐过程中不断巡视餐台,及时补餐,随时清理餐区,保持整洁。

3.餐后服务方面,及时清理餐台,回收物品,保持整洁。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一)根据餐饮服务相关行业标准,供应商应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营业执照涵盖相关经营范围。

(二)餐饮服务时间应完全覆盖航班实际运营时间,如换季航班时刻发生变化或航班延误,不额外加收费用。

(三)积极配合国航在休息室内举办的各类活动、个性化布置及菜品呈现,不额外加收费用。

(四)休息室涉及餐饮类耗品应由供应商进行采购并承担费用。

(五)安排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为休息室设施设备提供简单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如咖啡机维护、厨房内部分设备的维修、下水道疏通、厨房油烟管道清洗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六)为确保餐饮服务的及时性,供应商应配备充足、合理的人员,提供详细的人员配备方案。两个休息室共设一名负责人。

(七)服务人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款式需我方认可)。工作期间,服装应保持整洁、无褶皱,不得有油烟等刺激性气味。

(八)除休息室内正常使用物品外,其余物品备货量(如餐具、杯具、食品等)由供应商自行解决仓储问题,提供仓储方案。

(九)供应商应提供旅客自助使用的全自动商用咖啡机和咖啡豆,数量能够覆盖服务点和旅客客流量,并负责其维保服务。咖啡机如发生故障后,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咖啡机并安装到位,替换故障机。

(十)供应商需提供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案。

(十一)休息室运营期间产生的所有垃圾(包括厨余垃圾、废弃油脂等)均由供应商负责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供应商须对休息室内病媒生物防治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厨余垃圾暂存区等易滋生虫害区域的监测,发现鼠、蟑、蝇、蚊等病媒生物活动迹象时,须及时向我方反馈。

(十二)餐食标牌的整体设计执行《自营休息室资源配置及装修设计标准》中的标识设计标准。餐食标牌应写明餐饮的中英文名称,散装及小包装食品应标示明确的产品有效期;中、西式热餐及面档餐牌应标注主要原料中英文成分;易过敏原材料也应在餐食标牌中标出。

(十三)供应商应保证派驻的服务人员符合规范要求,保证合法用工。

(十四)若相关标准进行调整,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供应商积极配合航司达到或高于调整后的新标准,不收取额外费用。

五、验收标准

符合合同相关要求,达到或高于《自营休息室餐饮标准》要求。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其他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上海中航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六、公示说明
公示期:2026年06月09日至2026年06月11日23时59分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梨华
联系人电话:021-22352756
联系人邮箱:maomao122@dingtalk.com
八、发布媒介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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