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11 0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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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天津货站机场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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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2026天津货站机场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 一、项目名称:2026天津货站机场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项目 | |
| 二、项目地点:天津市 |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一) 项目地点与内容: 货站租用机场视频监控系统使用权限,对机坪、机位及车辆行驶车道视频监控信息进行查看。机场为货站提供视频监控系统账号,安装、配置监控系统终端,开通货站所需摄像头点位的监控系统查看权限,并提供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维修、升级、设备巡检以及系统故障处理等保障服务。 (二)责任要求: 1.机场按照合同约定为货站开通监控系统使用权限,保证监控系统在正常情况下的稳定运行,确保货站可正常查看约定范围内的实时监控及历史数据。 2.机场负责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维修、升级及设备巡检,建立设备档案,及时处理系统故障;若系统发生非货站原因的故障,机场应在接到货站通知后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完成处置(不可抗力除外)。 3.为货站提供监控系统操作培训及技术咨询服务,解答货站在使用过程中的合理问题。 4.对监控系统采集的视频、音频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非经法定程序或货站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提供或传播。 5.按照民航行业规定,妥善存储监控数据,保证货站查阅权限范围内的历史数据的完整性。 (三)安全要求: (一)双方均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及监控系统采集的视频、音频信息承担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解除而失效。。 (二)天津运营基地有权对供应商履行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并要求供应商纠正过失、改进服务、更换供应商的服务人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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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独购 |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 供应商名称: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 |
| 六、公示说明 | |
| 公示期:2026年06月11日至2026年06月15日23时59分 |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 七、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吕霞 | |
| 联系人电话:022-24901584 | |
| 联系人邮箱:lvxia@airchinacargo.com | |
| 八、发布媒介 | |
|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和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