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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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空勤专项体检及招收飞行学生体检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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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空勤专项体检及招收飞行学生体检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 一、项目内容: | |||||||||||||||||||||
| (一)项目名称:空勤专项体检及招收飞行学生体检服务项目 | |||||||||||||||||||||
| (二)项目编号:CGXM-HBB-E-202627285 | |||||||||||||||||||||
| (三)资金来源: | |||||||||||||||||||||
| (四)项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 |||||||||||||||||||||
| (五)项目需求: | |||||||||||||||||||||
| 功能目标:通过公司合规采购程序遴选1家具备民航局认可资质的空勤专项体检服务机构,同步承接车辆驾驶员尿液毒品检测等配套检测项目,实现空勤人员常规体检、招飞体检及配套专项检查的常态化、标准化服务保障,确保体检结论权威有效、体检资质连续合规,满足分公司空勤队伍日常运行与招飞工作的体检需求。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所有体检项目、鉴定流程严格执行《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民用航空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实施细则》及公司航卫管理制度,鉴定结论客观准确,完全符合空勤人员健康合格准入与持续合格标准。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服务商须为经中国民用航空局备案认可的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机构,具备空勤人员体检合格证法定鉴定资质;主检医师持有民航专业体检医师执业资格,可出具具备民航管理效力的正式体检鉴定报告。 交付或实施时间:2026-12-31交付或实施地点:武汉 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一)服务响应时效 供应商需配合分公司航卫医疗室的年度体检计划,提前排定体检档期,常规体检任务提前7个工作日完成方案对接与人员安排;针对临时补检、加急体检需求,需在3个工作日内响应并安排落实。可提供上门专场体检服务,保障分公司属地体检需求。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体检无法按计划执行,供应商应在事发后3小时内以电话、邮件形式同步通知航卫医疗室,并提供调整方案与预计完成时间。 (二)质量保障服务 供应商必须具备齐全且有效的医疗执业资质,且为民航局委任或认可的空勤人员体检鉴定机构,在岗医技人员均持有对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体检设备定期校验合格,所有体检结论与辅助检查结果均需获得民航局认可,符合民航空勤体检专项标准。框架协议签订时保证证书在协议期内持续有效。 验收标准:(一)压实体检结果责任,在协议中明确体检机构对体检数据、鉴定结论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违规鉴定,立即终止合作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严守信息保密底线,明确空勤人员体检隐私信息管控要求,严禁外泄、转借及违规使用,落实保密追责条款。 (三)固化服务时效标准,明确专场安排、确保体检工作不间断、标准不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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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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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要求: |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8月18日至2026年08月24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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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
| 九、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李晓菊 | |||||||||||||||||||||
| 联系人电话:02785819757 | |||||||||||||||||||||
| 联系人电子邮箱:412295998@QQ.com |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