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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航食污染物排放浓度检测服务项目(二次)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2 14: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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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航食污染物排放浓度检测服务项目(二次)谈判公告
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北京航食污染物排放浓度检测服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北京航食污染物排放浓度检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CAIC-E-202628749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市辖区·顺义区
(五)项目需求:

北京航食污染物排放浓度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文件

1. 检测单位资质要求:

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许可使用标志CMA)’;具有检测锅炉烟气排放、厂区环境空气、噪声、灶台油烟气体、污水排放等数据检测的能力,并具有从事该行业三年以上经验。

2. 工作服务地址:

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东区,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府前街47号;及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西区,地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机场西路06号。

3. 主要工作内容:

承包单位负责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东、西,2个厂区的11个锅炉废气排放口(其中2个锅炉废气排放口为待安装)17个油烟废气排放口2个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2个厂区厂界大气及噪声、3污水排放口等位置按照要求频次和检测项目进行检测,并按照规定出具检测报告。具体项目及频次检测详见附件一。

4. 项目检测服务期限:

预计3年,以实际签署合同日期为准。 

5. 费用支付方式:

季度付款(实际服务期限不足季度的,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凭发票和检测报告,由甲方支付承包单位当期实际发生检测项目的检测费。

6.其它:

1)运行方必须提供‘增值专用’发票。同时必须标明税率值。

2)承包人运行人员在工作中如有违反‘北京航食’的各项相关规定,‘北京航食’则按相关规定对投标方予以处罚。

3)承包人工作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应办理甲方的证件并遵守甲方厂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检查和监督。

4)承包方自行解决检测服务人员的交通及食宿。

(5)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浓度检测工作严禁转包、分包,全部检测、报告编制等工作需由中选商自行独立完成。

附件1:检测项目及频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不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六)非受限供应商:未因自身存在失信行为、负面行为、潜在风险隐患、交易合规风险等情形,在与中航集团、中翼公司的采购活动中受到限制的供应商,包括:不良行为供应商、高风险供应商、淘汰供应商及禁止交易企业等(受限供应商界定范围及处理措施详见附件)。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9月02日至2026年09月08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询价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至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应不少于50万元,从业时间应不少于3年。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项目检测内容。
2.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要求①报告生成日期需在本文件发出之后②报告需完整不缺页③无严重失信信息记录);
4.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许可使用标志 CMA),需提供CMA资质明细。
5.具有检测锅炉烟气排放、厂区环境空气、噪声、灶台油烟气体、污水排放等数据检测的能力。提供近三年相关服务业绩材料(合同关键页、其他能证明相关材料等)(逐页加盖完整清晰公章)
6.近一年(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的审计报告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可查验的审计报告编码或可扫描识别的二维码。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近三年(2023-2025年)的财务报表。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 (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询价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内容参与本项目询价工作,具体询价流程详见询价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杨
联系人电话:010-56936834
联系人电子邮箱:yang.gao@bacl.com.cn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 如项目中选,非中航集团供应商库内企业需提供相关准入材料办理准入,材料每页需加盖贵司公章,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项目中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