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16 09: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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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货站地磅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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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货站事业部天津货站地磅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 一、项目内容: | |||||||||||||||||||
| (一)项目名称:天津货站地磅采购项目 | |||||||||||||||||||
| (二)项目编号:CGXM-ACC-A-202631244 | |||||||||||||||||||
|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
| (四)项目地点:天津市 | |||||||||||||||||||
| (五)项目需求: | |||||||||||||||||||
1.交付地点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机场货运路国货航天津运营基地出港收运2号门 2.地磅品牌型号及参数要求 2.1品牌型号 梅特勒-托利多10吨碳钢平台秤 2.2参数要求 2.2.1主要技术参数 2.2.1.1量程:10t; 2.2.1.2精度:3000e; 2.2.1.3检定分度值:5kg; 2.2.1.4安装方式:框架摇柱安装,供应商需提供基础基坑重建等施工服务,具体内容以现场踏勘为准。 2.2.2秤台 2.2.2.1台面尺寸:3m*4m; 2.2.2.2秤体材质:碳钢秤体; 2.2.2.3秤体防护等级:IP65; 2.2.2.4秤体到仪表线长:5m。 2.2.3传感器 2.2.3.1使用环境:干式环境; 2.2.3.2材质:碳钢。 2.2.4仪表 2.2.4.1材质:全不锈钢外壳,抗干扰能力强; 2.2.4.2安装方式:防尘型,适用于恶劣的工业环境; 2.2.4.3最多可连接4只350欧姆的模拟式传感器,适用于台秤、平台秤应用; 2.2.4.4显示:LCD 全点阵液晶显示屏幕,240x96 像素的大屏幕显示分辨率,全中文菜单显示,中文打印; 2.2.4.5大容量的数据称重记录存储,最大显示分度数 50.000d。 3.商务需求 3.1交货周期与付款方式 3.1.1交货期:合同签署完毕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送货安装。如供应商逾期交付,每逾期7天,应按逾期交付货物总价值的0.5%支付违约金,不足7天按7天计算,违约金由我方从平台秤价款中予以扣除。如果供应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的45天后仍未交货或产品不满足合同的约定及天津货站合理要求的,天津货站有权退货并解除合同,供应商应无偿返还天津货站已支付的款项并同时需向天津货站支付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 3.1.2付款方式:收到货后一次性付全款(供应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5%尾款保函,尾款保函有效期应至少≥1年,有效期自最终验收之日起),供应商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我方收到发票后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向供应商付款。 3.2售后服务 3.2.1质保期:秤体质保期≥10年(人为损坏除外),传感器及仪表质保期≥1年。 3.2.2响应时间:故障报修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免费远程指导(均含节假日)。 3.3.3培训服务:提供操作人员及维护人员免费培训,详见下文商务要求。 3.4.4提供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专业服务能力。优选提供终身免费上门定期维护及24小时本地化售后服务,若不能终身免费上门定期维护,提供须授权我司维保服务供应商,提供专业维保服务。(提交承诺书)。 3.3验收标准 3.3.1现场试运行:根据现场作业特点,10个工作日内平台秤称重准确,设备无故障。 3.3.2文件交付:提供产品合格证、保修卡、使用说明书等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货物及资料。 3.3.3各项性能指标满足合同要求。 3.3.4需提供计量检定所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 3.4商务条款附加需求 3.4.1售价应包含设备的税费、运输、基坑基础重建、吊装就位、安装调试及计量检定工作。一切由于包装、运输、施工而引起的任何破损和毁坏由供应商负责,生产及交付过程中的所有责任、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3.4.2商品主要参数指标将签入采购合同,如后续天津货站在实际使用中发现货物品质与签入合同的标准参数不符,天津货站有权退货并保留向供应商索赔的权利。 3.4.3若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因产品本身设计原因或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事故的或对天津货站与第三方造成财产及人身伤害的,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直接或间接损失。 3.4.4质保期期内凡出现非人为问题由供应商免费进行维修。隐蔽瑕疵不受此保修期以及合同期限的限制,对于暴露的任何隐蔽瑕疵供应商都应负责,给予免费维修、更换或赔偿损失;由于供应商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需要更换或维修的,由供应商负责提供相关备品备件及服务,费用含在费用总价中,保质期结束前必须由供应商工程师及天津货站代表一起对平台秤(及主要组件)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如发现如何问题供应商必须负责解决,直到得到天津货站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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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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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要求: |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9月16日至2026年09月22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询价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至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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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询价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 七、询价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内容参与本项目询价工作,具体询价流程详见询价文件。 |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 九、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货站事业部 | |||||||||||||||||||
| 联系人:张思远 | |||||||||||||||||||
| 联系人电话:022-24902936 | |||||||||||||||||||
| 联系人电子邮箱:zhangsiyuan@airchinacargo.com |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报名材料需结合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要求提交:标注 “必传” 的材料,供应商须按要求完整上传,非必传材料,报名阶段可暂不提供。 (三)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报名资料,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报名申请资料不全者,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并不另行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