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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分公司机场APU替代设施服务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10 14: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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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分公司机场APU替代设施服务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温州分公司机场APU替代设施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温州分公司机场APU替代设施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一、功能目标: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在温州机场的进出港靠桥飞机提供符合标准的APU替代设施服务。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飞机地面空调机组》等。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包括400HZ地面电源、地面空调设备及相关操作服务。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电源品质标准:电源应符合飞机对电源品质的要求,即:电压115±5V、频率400±5Hz、三相交流电。

2.空调品质标准:在制冷工况下,机组应将额定风量、额定风压的室外空气温度降到2℃以下;在制热工况下,机组送风口在额定送风量、出风静压和名义工况下应能输送20‑26℃的热空气。
3.服务品质:制定计划并定期完成电源和空调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运行状态良好,并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关的岗位资质;客舱内空调达到平稳供风后,夏季不高于26度,冬季不低于20度,且舱内不得有异味。
4.接驳设备要求:过站航班,操作人员应提前到达机位做好准备工作,在飞机接驳廊桥后5分钟内完成电源和空调设备接驳操作;航前航班,窄体飞机在班表起飞时间前90分钟,宽体飞机在班表起飞时间前120分钟,将电源/空调提供给飞机使用;航后航班,在飞机接驳廊桥后5分钟之内将电源提供给飞机使用,航后航班原则上仅使用电源,不使用空调设备。
5.撤离设备要求:操作人员在接到设备撤离通知后,15分钟内完成撤离操作。

五、验收标准: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APU替代设施的相关规定,国航关于桥载电源和桥载空调的品质标准、现场操作的服务品质要求以及安全运行保障相关要求等。
六、预计合同期限:3年。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独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六、公示说明
公示期: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3日23时59分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人电话:0571-86663673
联系人邮箱:460812950@qq.com
八、发布媒介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和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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