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12 09: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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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B区出勤楼中央空调冷却塔更换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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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分公司B区出勤楼中央空调冷却塔更换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 一、项目内容: | |||||||||||||||||||||||
| (一)项目名称:B区出勤楼中央空调冷却塔更换项目 | |||||||||||||||||||||||
| (二)项目编号:CGXM-CQB-A-202634302 | |||||||||||||||||||||||
| (三)资金来源: | |||||||||||||||||||||||
| (四)项目地点:重庆市 | |||||||||||||||||||||||
| (五)项目需求: | |||||||||||||||||||||||
本项目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B区出勤楼中央空调冷却塔更换工程。为保障出勤楼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降低运行能耗,提升设备可靠性,拟对现有3台冷却塔进行整体更换。 (一)功能目标:通过更换高性能玻璃钢横流式冷却塔,全面提升B区出勤楼中央空调系统的冷却能力和运行效率,实现"高效、节能、低噪、长寿命"的总体目标,确保空调系统在设计工况下稳定可靠运行,满足B区出勤楼、办公楼全年空调需求。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GB/T 7190.1-2018)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 《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 50102-2014)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050-2017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T 17051-1997)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冷却塔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573-2010)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2010)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2009)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2020)
《冷却塔验收测试规程》(GB/T 21390-2008)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本次采购的冷却塔为横流式玻璃钢冷却塔
1.塔型:横流式玻璃钢冷却塔(方形/圆形,与原基础匹配)。
2.型号:YHW-2503PY 或同等及以上性能产品。
3.单塔处理水量≥265 m3/h。
4.进塔水温:37℃(标准工况)。
5.出塔水温:32℃(标准工况)。
6.设计湿球温度:28℃。
7.冷却幅高:5℃。
8.逼近度:4℃。
9.塔体直径/尺寸:Φ2500mm 或等效截面积。
10.风机功率:7.5 kW。
11.风机型式:轴流式,铝合金叶片或玻璃钢叶片。
12.电机能效等级:不低于IE3级,推荐IE4级。
13.标准点噪声:≤68 dB(A)。
14.飘水率:≤0.005%。
15.耗电比:≤0.035 kW·h/m3(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
16.设计使用寿命:塔体≥20年,填料≥8年,电机≥10年。
17.数量:3台。
(2)塔体结构要求
1.冷却能力匹配:冷却塔总冷却能力应满足2台螺杆式冷水机组(单台制冷量约600kW)同时运行的冷凝散热需求,冷凝热按制冷量的1.2倍计算。
2.水量匹配:单台冷却塔额定水量265m3/h,3台总水量795m3/h,满足2台螺杆机冷却水流量需求(每台约250~300m3/h),并有适当余量。
3.水温匹配:冷却塔出水温度32℃,满足螺杆机冷凝温度37℃的设计要求,确保机组在额定工况下高效运行。
4.阻力匹配:冷却塔水侧阻力与冷却水系统阻力匹配,确保冷却水泵工作在高效区间。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本技术规格书及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2)GB/T 7190.1-2018《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 》;
(3)GB 50243-201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GB/T 21390-2008《冷却塔验收测试规程》;
(5)设备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文件及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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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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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要求: |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6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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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 九、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重庆分公司 | |||||||||||||||||||||||
| 联系人:黄女士 | |||||||||||||||||||||||
| 联系人电话:023-67838562 | |||||||||||||||||||||||
| 联系人电子邮箱:ca67824164@163.com |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填写并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模板请见附件1。 (二)请投标人认真阅读附件2《“不良行为供应商”的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参与本项目的各项采购活动。 (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四)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