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1-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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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深圳营业部货站通讯电话服务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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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2026年深圳营业部货站通讯电话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 一、项目名称:2026年深圳营业部货站通讯电话服务采购项目 | |
| 二、项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一)功能目标: 为货站办公区域及营业部提供稳定不间断语音通讯服务,满足日常办公、客户咨询、业务联络等使用需求。支持全国双向语音通话,可按需开通港澳台、国际通话权限,具备来电显示功能,通话详单可查询导出,故障可快速处置,保障通讯链路稳定畅通、业务连续不中断。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供应商须遵守国家通讯相关法律法规与行业服务准则。项目实施及服务期间,配合完成号码过户工作,落实用户业务信息保密等管理要求,确保通讯服务合规安全运行。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本次采购通讯电话服务,对我方需保留的业务通讯号码办理过户,提供号码过户迁移、业务平稳切换等配套服务。采用以固定月租为基础的计费方式,通话费用按供应商公布价格计收,依据实际产生话费据实结算。支持全国双向语音通话、来电显示功能、可按需开通港澳台、国际通话权限,按月提供明细账单及发票。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本项目通讯电话服务需符合国家通讯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与服务准则。支持全国双向语音通话,可按需开通港澳台及国际通话权限。服务质量遵照行业服务管理要求,负责完成号码过户工作,提供故障受理、及时抢修,按月提供明细账单及发票,保障通讯稳定合规运行。 (五)验收标准: 1.验收依据国家通讯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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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独购 |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
| 六、公示说明 | |
| 公示期:2026年11月03日至2026年11月05日23时59分 |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 七、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金平凡 | |
| 联系人电话:0755-23459402 | |
| 联系人邮箱:jinpingfan@airchinacargo.com | |
| 八、发布媒介 | |
|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