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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7年成都货站海关视频监控系统维护服务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2026-11-05 20: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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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7年成都货站海关视频监控系统维护服务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货站事业部现就2027年成都货站海关视频监控系统维护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2027年成都货站海关视频监控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一)项目名称:海关视频监控系统维护服务

(二)采购需求:货站海关视频监控系统架设在运营商专线上,通过RSTP协议进行数据交互,与成都海关政务指挥系统系统之间互相关联并互相影响,任何一个节点的故障都将应发连锁效应。为保证货站海关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保障货站安防设施有效性,需由第三方专职供应商为海关监控系统开展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具体需求如下:

1.维保覆盖国货航成都货站围网周界、查验区、超期暂扣区、卡口通道等区域的前端枪机、球机及配套线路,同时涵盖海关监控中心后端全套设备。

2.核心工作包含软硬件常态化运维:一是硬件运维,含视频及供电线路检测、隐患排查、故障处置、设备位置调整、维修与更换;二是软件运维,含监控软件检测、升级、维护、数据备份及故障排除。

3.需开展全维度设备巡检保养,核查设备运行状态、安全日志及运行环境,及时消除隐患故障并留存完整维保记录;提供全程技术支持,分析系统运行状况、优化系统性能,保障系统稳定高效运行、缩短故障时长,适配海关监管及业务工作需求。

4.供应商应每周对监控系统巡检一次,检查系统软硬件运行状况,并向货站提供巡检报告。

5.根据货站要求,供应商应为系统提供保养服务,检测调试系统。

6.系统运行时出现各种故障时,供应商在接到货站通知2小时内应到达现场,对一般性常见故障应在6小时内排除,对重大故障应在48小时内排除;对需要技术攻关的问题,供应商要制定应急预案。

7.供应商要自行准备主要设备备件及常用易损件。常备摄像机、交换机、存储硬盘等备品备件。

8.供应商要建立365天*24小时响应制度,向货站提供准确的服务电话、联系人。方便货站联络。

9.供应商要配备应具有《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证书》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网络工程师)证书》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的维护人员担当维护工程师,并将维护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资质证书书面提交给货站。

10.配备的维保人员为供应商自有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

(三)供应商服务技术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监控前、中、后端全套硬件设备维护能力,熟悉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联网结构、功能、性能指标、接口规范,确保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预留接口工作正常,确保系统与成都海关政务指挥系统数据交互正常,与北京标准时间误差不超过60秒。以及满足海关对图像OSD标识、图像编码等专项技术标准的要求,严格遵循《海关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HS/T 58—2018)、《海关总署2021年第4号》、《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公告相关规范开展运维工作。

2.需保障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视频存储时长不低于90天,完成设备NCG编码配置,规范完成点位级联,实现设备顺利推送至成都海关政务指挥系统及海关总署。

3.要熟练掌握海关监控视频区域划分、拓扑结构、参数配置,满足视频实时预览、录像回放、长效存储、联网网关等业务需求;超时故障需按海关流程报备。严格遵守海关级联业务报备审批制度,凡涉及级联推送成都海关和海关总署的监控点位设备维修、更换等操作,须提交业务协调单、获批后方可实施,全程做好记录,严禁擅自违规操作,违规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运维单位承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必须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三)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独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四川新源现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六、公示说明
公示期:2026年11月05日至2026年11月09日23时59分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霞
联系人电话:022-24901584
联系人邮箱:lvxia@airchinacargo.com
八、发布媒介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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