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1-06 16: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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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音乐唱片及音乐视频(除三大)、背景音乐(通用机上音乐)等授权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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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航空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音乐唱片及音乐视频(除三大)、背景音乐(通用机上音乐)等授权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 一、项目内容: | |||||||||||||||||||||||||||
| (一)项目名称:音乐唱片及音乐视频(除三大)、背景音乐(通用机上音乐)等授权服务项目 | |||||||||||||||||||||||||||
| (二)项目编号:CGXM-ACM-E-202637838 | |||||||||||||||||||||||||||
| (三)资金来源: |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 (五)项目需求: | |||||||||||||||||||||||||||
(一)功能目标 搭建品类丰富、高质量机舱音乐内容资源池,依托专业策划与持续运营能力,丰富旅客机上聆听选择,持续提升旅客机舱音乐听觉体验,助力提升机上娱乐服务品质。并适时开展线下地面活动,逐步建立机舱音乐项目与国航乘客(会员)的互动联系。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须符合机上AVOD娱乐系统音视频格式技术标准及要求、国航机上网络平台音视频格式技术标准,符合国航机舱影视音文化内容安全审核标准。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内容分类:需提供优质且丰富的音乐音视频,涵盖的品类包括但不限于热歌、亚洲流行、欧美流行、世界音乐、影视配乐、罐头音乐、疗愈音乐、有声读物(含播客、电子书、广播剧、有声课等)、MV,能够匹配旅客对多元音乐的需求。 2.数量:每年提供不少于2000首。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技术需求 须符合机上AVOD娱乐系统对音频、视频、海报物料格式要求,符合机上网络平台对音频、视频、海报物料格式要求。 2.服务标准 (1)须根据国航机上娱乐内容运营需求,确保内容按时、保质完成上线工作,利用自身平台运营经验提升机上音乐整体服务质量与效率。 (2)须对提供的所有内容进行内容安全审核与版权权属核查,并按需出具相关证明。 (3)结合机舱特点、旅客需求、空地互联场景,提供歌单设计、页面设计、创意策划等服务,统筹做好机上音乐内容精细化运营;配合开展宣传工作,借助自有资源扩大机上音乐的知晓度,提升旅客的体验感。 (4)构建高效的服务响应体系、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处置并反馈结果,保障机上娱乐服务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5)提供契合实际需求的增值服务,拓展深度互动合作。 (五)验收标准 1.音乐播放流畅无卡顿,音频输出同步且清晰,无杂音或延迟;视频画面显示清晰。 2.符合国航内容安全审核,确保无违规、敏感或不适宜机上播放的信息;符合策划宣传需求。 3.提交物齐全,包括音视频源文件、海报、简介等媒体物料,格式与规格满足系统导入要求;提交版权证明或声明,以及内容安全审核自查情况。 (六)其他 付款:国内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外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形式发票,并保证发票的真实性,根据月度订购的内容,开票金额为双方认可的实际订购金额。以确认单(函)为结算凭证,按季度支付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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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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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要求: |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11月06日至2026年11月13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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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 九、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中国航空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
| 联系人:王思颖 | |||||||||||||||||||||||||||
| 联系人电话:01064658073 | |||||||||||||||||||||||||||
| 联系人电子邮箱:wangsy@airchinamedia.com |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所有报名材料须逐一整理成PDF文件,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请确保报名材料齐全清晰,否则将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另行解释。 (三)本公告所列各项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有意参与的供应商应尽早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成功时间以采购管理平台实际接收到报名信息的时间为准。如有疑问,请在公告期间的法定工作日内及时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因逾期提交报名材料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导致报名未成功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供应商为境外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证明文件或注册证明文件(原件及翻译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