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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车用附属油采购项目中选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2 16: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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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CGXM-PUR-E-202207390
项目名称:2022年度车用附属油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与需求:

    一、产品需求

    (一)产品清单

序号 油品名称 包装规格(升/桶) 预计采购量(桶/年) 质量标准
1 长城防冻液FD-2 10 1200 GB29743-2013
2 长城防冻液FD-2 200 3 GB29743-2013
3 长城金吉星汽机油SMJ40010W-40 200 1 GB11121-2006
4 长城金吉星汽机油SMJ40010W-40 4 12 GB11121-2006
5 长城液力传动油8号 20 20 QSH3031-0064
6 长城齿轮油85W-90/GL-5 4 12 GB13895-1992
7 长城福星汽机油 SJ 10W-40 4 40 GB11121-2006
8 长城福星汽机油 SJ 10W-40 200 6 GB11121-2006
9 长城低温液压油(高清)L-HV46 18 2 GB11118.1
10 壳牌施倍力传动油S2A80W-90 4 3 Q12BS0076
11 壳牌液压油Tellus
S2V得力士T32
209 110 Q12QT4282
12 壳牌柴机油R4  15W-40 4 300 Q/12KF5531
13 壳牌柴机油R4  15W-40 209 27 Q/12KF5531
14 壳牌全合成超凡喜力5W-40 4 100 Q/12KF5530
15 壳牌特级喜力10W-40 4 10 Q/12KF5530
16 壳牌施倍力传动油S2A80W-90 209 1 Q12BS0076
17 壳牌全合成超凡喜力 209 2 Q/12KF5530
18 壳牌劲霸柴机油R6LM10W-40 18 1 Q/SZH61
19 壳牌劲霸柴机油R6LM10W-40 209 40 Q/SZH61
20 壳牌柴机油R4 15W-40 20 1 Q/12KF5531
21 壳牌特级柴油机润滑油CK-4 10W-40 18 1 Q/QPR 002
22 壳牌特级柴油机润滑油CK-4 10W-40 209 1 Q/QPR 002
23 壳牌轮边油 S6GXME 75W-80 20 6 Q/QPR 006
24 壳牌轮边油 S6GXME 75W-80 209 1 Q/QPR 006
25 壳牌液压油Tellus
S2M得力士32
209 2 Q/ZQH0082
26 壳牌液压油Tellus
得力士46
20 1 Q/12QT3326
27 壳牌施倍力自动变速箱油
S3 ATF  MD3
1 600 Q/ZQH0077
28 壳牌液压油得力士
TellusS2VX32
209 100 Q/ZQH0082
29 壳牌液压油得力士Tellus
S2MX46
209 1 Q/ZQH0082
30 壳牌佳度S3V160滑脂 2公斤/桶 1 Q/SZH53

    (二)所提供油品须为原厂生产,完全符合生产厂家的质量要求。供应商应做好油品质量控制,必要时应向买方提供原厂出具的质保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服务需求
    (一)配送服务

1.配送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路556号(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地面服务保障基地);

2.提供7×24小时定货响应服务;

3.接到订单后,3个工作日内将货物按要求送达买方指定地点(指定地点发生更改时,以买方通知为准),并承担相应的运输费用。由于运输错误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如遇特殊情况延长货期的,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申请。申请经买方认可后,双方进行最终货物交货时间的确认,并以买方的最终采购订单为准;

5.运输油品的服务人员需具有相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按照原制造厂的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和运输,产品每个最小包装单元齐全有效;

7.免费提供包装。供应商没有明确要求收回的包装,买方不予保存;

8.供应商在买方指定区域提供货物,人员、车辆必须遵守买方工作区域的消防管理规定,自觉接受消防安全检查,保持工作场地整齐、清洁;

9.供应商人员应遵守地方政府和采购方各项防疫规定,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买方人员的体温检测,主动进行健康宝扫码登记或出示核酸检测报告等。供应商及所属工作人员如出现被政府通报违反防疫规定并立案调查的情况,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验收标准

1.油品必须附带买方的采购订单以及供应商制作的收货单,否则不予验收;

2.油品的数量必须与采购订单内容一致,否则不予验收;

3.油品的规格型号必须与采购订单、原厂规格型号以及外包装上的标识一致,否则不予验收;

4.油品包装和外观必须完整,若出现破损、潮湿、污染、磕碰、裂纹、变形、油垢、腐蚀等情况的不予验收;

5.油品质量标准符合生产厂家的质量要求。否则供应商应承担采购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自验收之日起,油品应具有不少于12个月的质保期。质保期内如发现油品质量存在问题,供应商应按买方要求立即提供退货服务或免费换货服务;

7.对于国家或地方技术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或产品自身质量存在问题,给买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供应商能够承担全部责任及连带责任。

    (三)售后服务

1.协助做好产品的市场服务工作,并及时分析改进市场反馈的产品质量问题;

2.免费提供油品使用注意事项、技术分析等相关技术支持,以及油品化验、检验等服务;

3.通过化验、检验提出的有关油品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之内给予书面答复;

4.如需供应商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供应商应予以积极协助。

    (四)付款结算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支持汇款的付款方式;

3.油款按月结算,当月所有订单交货并验收合格后,采购方立即通知供应商根据采购方已验收货物的总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在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在45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以汇款方式支付供应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二)供应商应提供长城或壳牌厂家经销授权书(如有)。

中选单位信息:
中选单位名称
1 北京市天安利和贸易有限公司(壳牌车用附属油)
2 北京菁泽嘉业商贸有限公司(长城车用附属油)
公告开始日期:2022-06-22
公告结束日期:2022-06-24 09:00
联系人:胡煊
联系电话:01061465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