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8 14:52:24
浏览次
(一)除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协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供应商履行。
(二)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视频、照片拍摄制作及送货服务。
(三)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产品包装,如果甲方没有提出需求,乙方应按照产品的特性和要求适当包装,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甲方要求,内容完整无误,画面清晰稳定,配音清晰饱满、声音与画面同步、无杂音,字幕准确无误
(五)乙方将产品交付甲方指定人员验收,如因产品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收产品,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乙方修改或承担责任。
(六)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乙方将根据甲方提出的书面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成果及时做出调整、修改,直至双方认可为止。
(七)乙方工作人员应自觉保护甲方提供的一切数据、资料、文件以及用于拍摄制作的电子文档,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作任何用途。
(八)乙方交付的艺术创作产品,其产品的最终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提供给甲方之外的一方使用,如发生侵权行为,甲方有追究乙方权利责任,并由乙方承担一切侵权后果。
(九)产品需符合甲乙双方确定的脚本方案及具体制作标准,并能满足甲方正常宣传、使用目的。
(十)乙方在得到相关修改方案并经了解确认后,提供3次(不涉及补拍画面、重新配音、重新制作三维等需要乙方发生相关费用的修改)免费修改,如甲方所提修改方案超过三次或需要乙方重复发生制作费用等问题时,乙方将视具体修改难度加收费用。
(十一)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和规范。
(十二)保质保量提供宣传片和艺术写真照片拍摄制作全套服务 ,确保产品满足客户需求。
(十三)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武汉市范围内),交货时间以项目确定书为准。
(十四)乙方承担全部运输费用,产品风险自交付时转移。
序 | 中选单位名称 |
1 | 武汉心灵视觉传媒有限公司 |
2 | 唯艾传媒(武汉)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