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根据《关于下发运输航空公司、机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九版)》、《口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卫生检验操作指南》(现行有效版)及公司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同时2022年6月28日民航西藏区局《关于做好国际航班航空器消毒工作的函》,由于公司已于6月12日恢复成都至加德满都航线,拉萨贡嘎机场作为仅有备降场,要求分公司按照《入境客运输航空器消毒工作方案》,根据旅客、机组、货物等染疫情况对国内、国际航空器及相关废弃物分类实施预防性消毒、终末消毒、检验检疫工作,为此分公司按照实际生产需要推进航班预防性消毒、终末消毒采购工作。
二、项目立项依据、预算情况
项目预算以《关于西藏分公司航班预防性、终末消毒及检验检疫预算申请的请示》(国航股份西藏外呈〔2022〕5号)中含税金额确定(三年费用为99000元),最终采购金额不超过下达的预算。
三、采购计划批复情况
该项目采购计划编号为CGJH-XZF-SWB-E-202206837,所属计划批次号JHXF-PUR-202208914,2022年7月2日经西南分公司计划发展部一级计划专员受理审核通过。
四、采购需求
(一)项目功能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按照《关于下发运输航空公司、机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九版)》、《口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卫生检验操作指南》(现行有效版)及《入境客运输航空器消毒工作方案》,根据旅客、机组、货物等染疫情况和入境航班卫生检验检疫要求对国内、国际航空器及相关废弃物分类实施预防性消毒、终末消毒(含检验检疫)工作。
(二)项目需求资质
供应商是需具有国家认可的检验检疫、卫生处理、消毒服务行业资质,并在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具有《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核准证书》的检验检疫公司。
(三)相关技术规格需求
服务标准应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检验检疫、卫生处理、消毒服务行业标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文件(实时更新,确保现行有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5.《出入境检疫处理管理工作规定》;
6.《SNT1328-2003 出入境航空器检疫操作规程》、《SNT 1268-2010入出境航空器消毒规程》等行业标准;
7.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下发的相关文件;
8.中国民航局下发的《运输航空公司、机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9.其他海关检疫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标准;
10.《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
(四) 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计划于2022年10月30日完成采购工作,交付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空港新区拉萨贡嘎国际机场。
(五)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等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从事该服务事项相应的主管行政机关颁发或者认定的资质,包括但不限于海关检疫部门颁发的《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核准证书》。从事消毒服务时应落实消毒安全要求,开展高风险及入境人员检疫异常的入境航空器终末消毒应取得相应资质。
2.供应商所有从事约定服务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或满足卫生处理的专业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要求),加强从事消毒工作和消毒人员的管理,组织消毒人员接受消毒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才可上岗。
3.供应商具备符合规定的消毒与灭菌设备,购置和使用符合法规标准要求的消毒产品,要具有能对消毒效果进行检测的人员和条件,建立自检制度,确保消毒服务的效果和质量。供应商从事消毒人员要熟悉消毒剂的配制、消毒器械的使用和维护等,使用可靠的消毒方式及科学的消毒剂量进行消毒操作。
4.落实响应制度,严格遵守的双方约定的响应时间及服务时限。
(六)验收标准
按照采购需求(三)相关规定执行。
(七)合同相关要求
合同类型:服务采购类
合同期限:3年
合同级别:三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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