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7 17: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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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采购内容
为保证分公司航班生产正常运行,采购供应商妥善处理分公司航班保障过程中产生的航空垃圾和航空污水
二、项目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规范
(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对航空垃圾和航空污水处理服务所涉及的场站设计、设备设施、工艺流程、转运及排放标准等应符合国家《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16)、《生活污水处理厂工艺设计标准》(GB/T 18920-2002)和《生活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18919-2002)等行业规范和《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2.供应商垃圾转运及污水排放地点应满足采购方民航牌照车辆运行区域限制。
(二)环保要求
1.供应商对航空垃圾和航空污水处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2.供应商在航空垃圾和航空污水处理过程中的环境噪声污染,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3.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责任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及环境突发事件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三)考核验收要求
1.供应商应建立航空垃圾转运和航空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2.供应商应建立航空垃圾转运和航空污水处理操作规程,并做好相关记录;
3.供应商应采取赊销挂账的方式,定期向采购方提供准确的航空垃圾和航空污水排放统计表,并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告知采购方并采取有效的临时替代性措施,避免影响采购方正常生产保障工作。
三、结算方式
本项目签订框架协议,据实结算。
四、协议拟签署期限
36个月。
| 序 | 成交单位名称 |
| 1 | 贵州空港服务有限公司 |